淮海战役,粟裕请陈军长、邓政委统一指挥,为何不提刘伯承?

历史 03-13 阅读:35 评论:0

淮海战役前夕,粟裕主动请陈毅和邓政委统一指挥,为什么不提野战军司令刘伯承?陈毅是被毛主席调到中野工作的,本就是起协调中野、华野作用的。所以两支野战军将联合作战,要陈毅参与统一指挥是可以理解的。

但为什么提要邓政委统一指挥,没提野战军的军事一把手刘伯承呢?这是粟裕的疏忽吗?还是考虑到其他的有意为之?我们接着往下看。

淮海战役是我军主动要打的,国军是循声而动集结部队备战。淮海战役跟其他两次战略决战不同,我军在淮海的兵力并不占优势。淮海这一仗,可谓是倾尽了蒋介石在南线战场能动用的所有机动部队(还有部分白崇禧的桂军在武汉不肯挪窝)。

此战,我军动用华野的16个纵队又1个军、中野7个纵队,再加上华东、中原、冀鲁豫军区的地方武装部队,合计60余万人。而国军方面,在淮海战场虽还有兵力的优势,但已经不太明显了,且士气低落、军心不稳。

国军在徐州、蚌埠一带,部署有3个绥靖区的5个军,5个兵团的16个半军,“剿总”直属的3个军,以及交警总队、炮兵、工兵、通讯、辎重、战车等部队。其中3个绥靖区的5个军,分别是李延年第9绥靖区的44军,冯治安第3绥靖区的59、77军,刘汝明第4绥靖区的55、68军。

5个兵团的16个半军,分别是邱清泉第2兵团的5、70、74军和12军两个师,黄百韬第7兵团的25、63、64、100军,李弥第13兵团的8、9军,孙元良第16兵团的41、47、99军,黄维第12兵团的10、14、18、85军。“剿总”直属的三个军,是72、107、115军。

总计24个军,约70余万人,但这没加上国军在安徽、苏北及华中的其他部队。合起来大概有80万人马。其中第5军和第18军是国军的绝对主力,也是国军在关内战斗力最强的精锐部队。他们全套的美械装备,第5军是国军首支机械化部队,第18军则是陈诚起家的部队。黄维兵团是从华中赶来增援的,原先负责牵制中野。

这80万国军,有中央军有杂牌军,指挥起来相当复杂。该如何指挥这支部队?蒋介石一开始属意刘峙,后觉得刘根本玩不转,就想让白崇禧顶上,统一指挥,还能增强白的积极性,主动调集桂军参战,但白拒不从命,于是蒋把调到东北的杜聿明又调回来,做刘的副手。

但杜只是名义上的副手,实际上在蒋的支持下,刘才是给他打下手的。刘峙虽说甘于辅佐曾经的学生杜聿明,但两人终究都是宿将,怎么可能指挥想法、迎战策略完全一致?而且杜聿明带兵在前线,刘峙在后方徐州指挥,二人有足够的默契吗?

这场仗两军投入兵力总数超百万,这样不一的指挥系统能行吗?细述这些,是要跟接下来要讲的,当时我军的指挥进行对比:国军输得不冤。

讲国军的参战部队十分杂乱、指挥权责不明,可我军开战前的情况又能好到哪去。早先华野一分为二,有东、西两兵团,由许谭、陈粟分别指挥;而中野在挺进大别山前分出过陈谢兵团,挺进大别山后又分出政委、司令各领一部的情况。

毛主席多次提出刘邓统一指挥陈粟、陈谢两支野战军,也因战场情况的不允许,往往是军委直接指挥。军委指挥固然是好的,但军委远在天边,刘邓则近在眼前。华野、中野两支大野战军60余万人马,必须要有个高效运转的指挥系统。

这个问题粟裕在豫东战役时就看明白了,所以在淮海战前,建议“陈军长、邓政委统一指挥”。显然,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一开始,毛主席态度意味不明,收到电报的三十多个小时后,向华野、中野发出的第二封电报里才应允:“同意整个战役统一受刘邓指挥。”

粟裕没提刘司令参与统一指挥的事,毛主席也没提,这让人很是费解。但是半个月后,军委决定成立淮海总前委,前委名单是刘陈邓粟谭,其中获准临机处置一切的三名常委是刘陈邓。

这前后差别为什么如此之大?这其中有隐情,一是最初刘司令没有跟陈军长、邓政委在一块,陈、邓当时在陈赓的司令部,由于通讯落后,刘司令所在的野司前指(正在豫西指挥2纵、6纵和地方部队迷惑国军),只能跟军委联系,跟华野司令部联系不上。如此一来,谈什么统一指挥。

后来提到刘司令的前不久,他部所迷惑的国军急速东援淮海,因此他也率军跟着火速归建,参与接下来的大军统一指挥。

除此之外,粟裕还有一个电请“陈邓统一指挥”的重要原因,那就是陈、邓两位首长的职务不一般。首先就是陈毅,华野的司令兼政委、前委书记,还是中原局第一副书记、中原军区第一副司令、中原野战军第一副司令、等等。邓政委呢,则是中原野战军政委、中原局书记、中原军区政委、中原野战军前委书记等等。

陈毅和邓政委是华野、中野的实际一号首长,由他们俩来统一指挥华野、中野接下来的规模巨大的大决战,于情于理都是非常妥当的。只有他们的身份和地位,才能做出让两支野战军的所有部队,心服口服的战略安排。

如安排“啃骨头”的阻击打援,或部署“吃肉”(有充足的缴获补充)的攻坚。陈、邓的发号施令,谁敢不服?当然,军事上的具体部署,肯定还是以刘司令跟粟裕的商讨决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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