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大唐酒业有限公司(下称“大唐酒业”)诉贵州大唐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唐酒业集团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一审判决近期出炉,后者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大唐酒业对此发布声明称,与大唐酒业集团公司及其冠名“大唐”的企业无任何关联。此前大唐酒业集团公司宣传招商或销售白酒产品时,冒用大唐酒业相关资料信息等,因而大唐酒业对其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更改企业名称等。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大唐酒业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公司将对一审未支持的部分诉讼请求,依法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方赔偿、道歉、更改企业名称等。大唐酒业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则回应新京报记者称,自己是被运营团队“做了局”,对用大唐酒业酒厂资料过程不知情,不认可更改企业名称诉求。 近年来,酒企商标、外观侵权纠纷多发。2024年底,郎酒与夜郎古酒的“郎”字商标之争,一度引发关注。在律师看来,类似大唐酒业、大唐酒业集团公司这类行业且企业字号相同的情况较为常见。判断企业名称是否侵害他人权利,要从是否有商标权或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权、是否引发消费者误导、是否恶意等多个维度判断。如果在后的企业名称侵害他人在先权益,在先权利人可以要求在后企业变更企业字号以及赔偿损失。 库迪咖啡试水开便利店,能否破解行业增长困局? 古茗登陆港股,新茶饮释放转型信号 密集发布控量保价举措,酒企开年布局释放哪些信号? 面包糕点告别脱氢乙酸钠,行业仍在寻找“完美替代品” 休闲食品迎“春节档”:大包装成主流,“情绪价值”凸显 糕点年货市场探访:礼盒迎春节旺季,“健康化”成市场刚需 本文为绿松鼠(ID:xjbxinshipin)原创内容, 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