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奇案之如日方升:我们再来读一读先秦的那个小吏喜大人
经常看大宋提刑官的朋友,一定对这句话非常熟悉,那就是宋大人在审案时经常说的“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这句话出自《洗冤集录》。
但是,有多少人知道其实除了《洗冤集录》之外,中国还有更早的有关法医学的系统论述呢。它就是我们本系列要讲述的故事素材之一,喜大人一笔一划勾勒的研究春秋战国法律史的至宝《封诊式》。
在东周奇案系列中,我将为大家穿插对《法经》、《循吏列传》、《云梦睡虎地秦简》等一系列春秋战国时期法律著作的论述,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一场不一样的奇案故事盛宴。
屈打成招,胡乱抓人,在春秋战国的乱世中屡见不鲜。为了帮助官府提供一些行之有效的审案手法和判案论据,许多有识之士开始细心钻研法学。比如战国时期的李悝就在《法经》中制定了“以其律具为加减”的规定,意思是如果嫌犯年龄还小,可以适当判轻。
不过,在《晋书》中找到目前《法经》剩余的材料之后,我们依然发现,《法经》中的刑法依然过于严苛了。那么,作为一个春秋战国时期的人,应该如何审案断案呢?那当然应该像宋大人所说的那样,遵循人命大如天的道理了。
秦昭王四十五年,秦昭王称帝的心思已经昭然若揭。在他巡游周王畿之后,白起立刻受他之命,发起了对韩国野王的进攻,引发了上党之乱和长平之战,六国和秦的对弈迎来了新的变局。与此同时,随着腊月的一声鸡啼,一个在战国的历史上并不起眼的小吏出生了,他叫喜,在他睁开双眼的一刹那,似乎并不知道在他的肩上将迎来怎样的使命。
然而,到了秦王政在位的第四年,这位迎着鸡鸣出生的小吏才从“傅”和“吏”变成了安陆地区的令史。当然了,令史这个职位也不是官职,而是县里负责进行检验和抓犯人的属吏。换句话说,就相当于仵作和捕快的综合体。
不过,虽然只是小吏,喜大人依然将这个职位做得有声有色,因为他渐渐发现,自己离秦律是这样近。而且在这个小小的安陆县,他能和许多同行一起为民请命。这里有负责处理疫病的医生,有负责帮助妇女检验的隶妾,还有有点类似于临终关怀师的隶臣,再加上县里的高官,一群威武的甲士,整个安陆县还是很热闹的。
这一日,有一个士兵犯了错,刚好被县令审问,据这个小兵说,他是一个出身五人小队的甲士。喜大人听说他是士兵,就帮助县令对这个士兵进行了详细的审问,包括确定了这个人的姓名,身份,有没有前科,受了什么惩罚,有没有得到过赦免令。
看到这里,你可能就要说了怎么还要看赦免令?那当然是要的。要知道,秦王们不但拥有军政大权,还有判处犯人死刑的权力,一般情况下,死刑犯的名字要被国王或者皇帝画上红圈才能算彻底没命了。
如果,这个犯人被秦王亲审过,或者已经接受了大赦指令,那么郡县长官如果再处罚犯人,就要被惩罚了。在秦国,渎职的后果可非常严重。
在仔细询问了该名男子之后,县令就得到了喜大人的详细汇报。而且,在《封诊式》中,喜大人还记载了依法查封这个士兵财产,以及对这个士兵进行看守的小细节,让我们看到了封条法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的事实。
除了这样的小案子,喜大人还在安陆县和鄢地经历过心理上的斗争。面对犯人,官吏们究竟可不可以言行逼供?答案当然是不能的,原因就是为了不错杀好人。
在喜大人看来,审理案件如果可以根据口供进行追查,就能得到案件的真相那是最好的,依靠屈打成招得来口供对于一个官吏来说是非常失败的。
不过,遇到犯人奸猾狡诈,妄图倒打一耙而脱罪的,喜大人也会非常生气的拷打,因为对于喜大人来说,这些人作奸犯科又毫无悔改,就该好好管教。
在《治狱》、《讯狱》和《有鞫》三篇中,喜大人为我们记录了秦国人断案的第一步,那就是要将犯人的人权和法律的严密与尊严放在第一位。
正因为有了商君赐予这些官吏的法治精神,秦国才逐渐做到了如日方升,最终甚至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排名靠前的国家。
作为中国开的小号之一,秦国的实力就已经如此强大了,那么一旦小号统一成大号,中国的实力会不会靠前呢?
喜大人又将在之后的故事中遇见怎样的案子呢?请看《东周奇案》第二集生财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