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远嫁台湾反复受暴十多年,3纸保护令护不了她

娱乐 08-15 阅读:28 评论:1
引言:长期遭受到暴力对待的小梅(化名),与家暴丈夫对簿公堂长达一年半,争取孩子监护权的结果竟是共同监护。

小梅出生在国内东北,在韩国长大,自嘲说韩语都带着东北腔。九年前她在网路上结识经营中古车生意的台商丈夫,双方闪婚后赴台居住。小梅原以为从此生活将幸福无忧,没想过这是她受暴的开始,反复受暴多次、保护令核发三份以上,但她始终不信任台社工口中的庇护机构。

今年,半推半就下带着年幼孩子进入台湾省新北一处紧急短期庇护中心,并辗转在励馨基金会位于林口社宅的长期、家户式庇护中心落脚。小梅说:“自己终于看到脱离受暴生活的一线生机。”

小梅说,最早受暴是在十多年前,当初并未报案,凭着东北女孩的强悍性格,想先靠自己解决,逃回娘家或韩国,也未诉请离婚。最严重是生产完那次,小梅被从二楼楼梯推下,头部重创缝了多针、鼻梁骨断裂。

“大概是圣母情怀,让我觉得可以改变这个人,选择一次次隐忍”。小梅说,每次原谅换来的是丈夫下次施暴的变本加厉,她逃到韩国,期间数度轻生,“婚离不了,人生又无法好好前进”,痛苦到夜夜难眠。

后来她带儿子再次回到台湾,丈夫施暴情形不减,孩子也成施暴对象,小梅带着儿子东躲西藏,在当地社工的苦劝下,她才进入紧急短期庇护中心。终于,她不必再担心丈夫敲房门,在社工协助下秘密将孩子学籍转出,一切慢慢步上正轨。

为争取独立生活的权力,她鼓起勇气与丈夫对簿公堂,却被新竹法官质疑为何带着年幼的台籍孩子逃到韩国,甚至要求她不准在法庭中落泪。小梅感叹,在新竹市就连法官都没有性别暴力涵养,且监护权官司一打就是一年半,却换得共同监护的结果。

家暴法对加害人惩罚低,不少严重暴力行径,仅有一纸保护令,这就是让台湾家暴层出不穷的原因,她无奈地说“台湾这么小、人口那么少,但暴力指数却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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