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副所长胡炳樑:共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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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副所长胡炳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道,自己一直关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2023年以来,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倡议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由区域性会议提升为全国性司法会议,共同谋划推进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守护秦岭绿水青山作出了积极贡献。”

胡炳樑提及,2024年,秦岭沿线七省(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框架协议内容,持续加强秦岭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和促进民生福祉。

“陕西法院主动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胡炳樑谈道,陕西法院健全环资专门审判机构,完善跨域司法协作机制,打造特色司法保护基地,推进司法保护全面覆盖;强化环资审判专业化,生态修复多元化,环境治理协同化,推进司法措施全面落实;实现最佳审判效果,兑现最美生态效果,彰显最优社会效果,推进司法效果全面显现。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现代环境司法保护体系。”胡炳樑建议,人民法院要持续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及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更好地凝聚共识,形成秦岭协同保护和系统治理的最大合力,以高质量司法为秦岭生态环境保驾护航,更好地服务保障秦岭区域高质量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6版

记者:王珊珊 刘辉

见习编辑:贺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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