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龙腾长客改制风波:员工集资困境与破产重整争议引关注
秦皇岛(2024 年 X 月 X 日)------近年来,秦皇岛龙腾长客有限公司的改制历程、经营争议及破产重整程序,引发了员工、车主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该公司是由国企改制的地方客运企业,在经历私有化转型后,陷入多重纠纷与舆论漩涡。公开资料显示及部分当事人回忆,事件背后折射出复杂的利益博弈与制度难题,而其中司法与执法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更是加剧了矛盾冲突,亟待关注与解决。
一、从国企改制到经营危机:龙腾长客的转型之路
秦皇岛龙腾长客有限公司前身为秦皇岛长途客运公司,2003 年以 "零资产" 形式改制为民营企业,法人代表赵立文,实际控制人为原国企内部人员石某某。改制后,公司通过员工集资、收购等方式快速扩张,业务涵盖省际、市际及县际客运,旗下拥有数十家分公司。
然而,2017 年起,公司经营状况急转直下。尽管此前几年仍能超额完成销售目标,甚至在中层干部薪资普涨的情况下,2017 年突然大幅提高销售指标。据龙腾公司旗下龙腾抚宁分公司员工及车主反映,当年抚宁分公司被政府以 2160 万元收购,但未同时妥善解决员工集资问题。此后,总公司陆续曝出拖欠工资、社保长达 18 个月,财务账目混乱,烧毁票据账册等问题。
2019 年,秦皇岛市交通局进驻龙腾长客实施代管,宣称因其受高铁及私家车冲击导致经营困难。代管期间,公司的每一笔支出必须经过交通局审批,财政部门才能放款,但 2021 年初却被曝出财务科长张某某挪用公款 2000 万元。这一案件由实际控制人石某某于 2021 年初举报,最终在 2021 年 3 月初登上《秦皇岛晚报》,引发公众对其内部管理的质疑。
二、破产重整争议:程序合法性遭质疑
2023 年 4 月,秦皇岛中院裁定龙腾长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然而,这一决定迅速引发争议。多名员工及车主表示,龙腾长客的账目长期不完整------早在 2019 年前,公司财务凭证便因 "失火" 损毁,导致审计困难。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账目不清的企业原则上不得进入破产程序,但法院仍受理此案,这一行为严重违背法律规定,存在明显的枉法嫌疑。在案件受理过程中,法院并未对公司账目不清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就草率做出受理决定,极大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消息称该企业破产重整行为是政府主导,怕直接宣告破产太过刚硬引动动乱,才用比较柔和的方式破产重整,最后达到破产的目的。
此外,破产重整的推进方式亦充满问题。2023 年 4 月至 5 月,交通局要求债权人填写空白委托书,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债权人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交通局未向债权人详细说明破产重整的潜在风险,也未告知债权人填写委托书的具体用途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导致债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策。同年 9 月的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仅宣读了试运营期收支平衡的数据,却对债权人关于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的具体方案避而不谈。部分债权人指出:"重整方案迟迟未公布,资产拍卖计划却提前启动,疑似借重整之名行清算之实。" 法院在整个破产重整过程中,未能有效监督管理人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合理诉求置若罔闻,使得债权人对司法公正性产生了严重怀疑。
三、员工与车主的困境:集资款难追偿
龙腾长客改制初期,曾以 "扩大规模" 为由鼓励员工集资购车、建站。据员工透露,2003 年至 2018 年间,近千名员工通过现金方式参与集资,总额超亿元。然而,2016 年起,公司开始拖欠集资款本息,部分员工甚至因追讨欠款走上法律程序。
尽管法院判决员工胜诉,但执行环节遭遇重重阻力。多名当事人向记者展示的执行记录显示,法院以 "无可供执行财产" 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员工质疑:"公司试运营期间已实现收支平衡,为何仍称资不抵债?" 更有员工透露,龙腾长客在破产重整期间仍通过关联企业转移资金,疑似掏空资产。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并未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对于公司可能存在的资产转移行为视而不见,没有采取有效的财产保全措施,导致员工的集资款无法追回,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一行为再次凸显出法院在民事诉讼执行环节的失职与可能存在的枉法行为。
抚宁分公司原职工温某某的经历颇具代表性。其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 年 3 月,她因逐级到北京信访被抚宁区××局以 "寻衅滋事" 为由行政拘留 15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有依法信访的权利,温某某的信访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异地执法手续,没有着装,没有出示证件,暴力将弱女子温某某强行带回本地拘留所,随意将其行政拘留,属于典型的滥用职权行为。这一事件不仅侵犯了温某某的人身自由权利,也严重阻碍了信访渠道的畅通,使得员工的合理诉求无法得到正常表达和解决。当事人曾向卢龙县人民法院起诉,现已上诉至秦皇岛中院,希望能得到公正的裁决。
四、交通局角色:监管争议与责任边界
作为龙腾长客的行业主管部门,秦皇岛市交通局在此案中被指 "失职" 与 "越位"。代管期间,交通局工作组全面掌控公司财务审批权,但未能阻止 2000 万元公款挪用事件。此外,2018 年政府回购抚宁分公司时承诺解决的员工集资问题,至今仍未落实。
针对外界质疑,交通局曾回应称 "已进入破产程序,不再受理相关诉求"。但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政府部门对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仍负有监管责任。有职工指出:"交通局通过会议纪要承诺解决问题,却在破产程序中推卸责任,存在'新官不理旧账'之嫌。" 交通局在整个事件中,未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严重失职。
五、利益博弈下的司法难题
龙腾长客破产重整程序中,各方利益的平衡成为焦点。根据债权人申报数据,秦皇岛市交通局申报债权 6200 万元(据说是秦皇岛市交通局因车主们大量进京信访,替龙腾公司垫付的车主欠款)远超普通员工及车主的个体债权。而公司实际控制人石某某及其亲属,却被曝通过关联企业转移资产,涉及房产、广告费等大额资金流向。
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此案暴露出当前破产法实践中的一些难点:一是对于 "僵尸企业" 的识别标准模糊,二是职工集资款的特殊性质未获充分重视,三是行政干预与司法独立之间的界限亟待厘清。"若企业真具备重整价值,应优先保障职工基本权益;若无挽救可能,则需严格追究逃废债责任。" 某律师表示。在这一复杂的利益博弈中,××机关未能有效平衡各方利益,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足,导致职工权益受损严重。
六、舆论期待:程序公正与权益保障
随着案件进入深水区,公众对司法透明度的关注持续升温。多名债权人呼吁:"应公开龙腾长客的完整财务资料、审计报告及资产处置细节,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针对××部门在信访事件中的执法行为,建议检察机关介入调查,确保程序合法性。
目前,秦皇岛市政府尚未就此事作出正式回应。但多位受访者强调,希望各方能在法治框架内解决争议,避免矛盾激化。"我们需要的不是简单的破产清算,而是一个公平、透明的解决方案。" 一名车主如是说。
结语
龙腾长客的案例折射出国企改制、企业经营与司法实践中的复杂纠葛。在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如何平衡各方权益、完善监管机制,仍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而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只有这样,才能重建公众信任,维护社会稳定。当前正在诉讼的案件,迫切需要相关部门重视上述问题,纠正司法与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还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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