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名誉维权律师 | 微胖赛道的法律攻防:一纸判决为商家正名
在实体经济承压的当下,短视频直播已成为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利器,服装店、餐饮店乃至工厂车间都架起手机开拓线上渠道。但互联网并非“野蛮生长”的乐土,某市市场监管局数据显示,2023年直播营销投诉量同比激增217%,其中名誉侵权类案件占比达34.5%,暴露出部分从业者的法律意识薄弱。如何在把握流量红利的同时守住法律底线,已成为每个经营者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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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焦点】来自河南许昌的某女装店主王某专注大码女装赛道,通过精准定位积累10万粉丝。某次直播中,用户“XX先生”连续发布“肥猪穿麻袋”等侮辱言论,被禁言后转战小红书发布店铺监控截图配文“死胖子开的黑店”,导致店铺日销量暴跌60%,差评激增。随后店主找到了我们律博维权卫士周文海律师披露实名并起诉对方,在诉讼请求中明确:停止侵权、赔偿经营损失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随后,持法院调查令调取用户实名信息(某省手机号登记人李某),法庭上出示店铺后台数据:侵权前后30日销售对比曲线、推广费损失清单,终审判决:李某赔偿3.2万元,连续7日在抖音首页置顶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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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科书式维权四步法
①电子证据固化
立即对直播回放、小红书笔记进行录屏(含时间戳)
使用“权利卫士”等司法存证App即时存证
72小时内完成公证处电子证据保全
②平台联动处置
向抖音提交《侵权投诉通知书》,附证据链要求披露用户信息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42条,小红书应在3个工作日内下架侵权内容
同步向网信办12377热线举报网络暴力
③法律震慑出击
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至用户注册邮箱及实名地址
申请行为保全禁止对方继续发布侵权内容
④司法终极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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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给青年创业者的合规指南
1.经营红绿灯原则
直播话术避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禁止的贬损竞品表述
用户画像分析需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之规定
促销活动设置严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2.危机应对工具箱
建立“三防”机制:防爆词库(自动屏蔽侮辱性词汇)、防录屏水印、防截图追踪码
配置法务机器人:自动识别《民法典》第1024条涉及的名誉侵权内容
购买网络侵权责任险(年费约营业额的0.3%)
3.数字时代的商业伦理
当遭遇恶意差评时:
切忌“以暴制暴”披露对方隐私(可能触犯刑法第253条)
避免使用爬虫软件人肉搜索(违反《数据安全法》第32条)
拒绝雇佣水军刷屏反击(涉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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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博维权卫士周文海律师还建议道: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白皮书显示,网络侵权案件平均执行到位率已达79.6%。这提醒我们:鼠标键盘不是伤人凶器,流量密码不能突破法律密码。正如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屏上闪烁的警示语——“每一次点击都在书写数字文明史”,唯有在法治轨道上奔跑,才能让数字经济真正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