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鱼不让杀?商贩扔的不是秤砣,是生意人的良心
“我就想买条活鱼回家自己杀,怎么就成了菜市场公敌?” 武汉汉阳区的一位顾客怎么也没想到,在邓甲生鲜市场买鱼时提出 “不宰杀” 的要求,竟换来商贩的一句 “不杀不卖”,甚至被扔来的秤砣砸中脚。
这段被曝光的视频里,商贩挥舞着秤砣的样子比鱼还 “生猛”,却让所有人看明白了一个道理:当商家连 “杀不杀鱼” 的选择权都要剥夺,砸掉的可能不是鱼的脑袋,而是自己的招牌。
先还原一下事件名场面:顾客说 “老板,这条鱼我要活的,不宰杀”,商贩回 “不杀不卖,我这儿没这规矩”,顾客坚持不要宰杀,商贩直接抄起秤砣扔过去 ——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就是透着股 “你敢忤逆我就敢动手” 的匪气。按理说,菜市场最讲究 “客随主便”,但这次顾客只是行使最基本的选择权:我花钱买鱼,杀不杀、怎么杀,难道不该我说了算?
更有意思的是商贩的逻辑:“不宰杀我赚什么钱?” 言外之意,宰杀服务是捆绑销售,不接受就别买。这就好比去早餐店买包子说 “不要醋”,老板说 “不加醋不卖”,本质都是把自己的便利凌驾于消费者权益之上。但别忘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商贩卖的是鱼,不是 “宰杀套餐”,顾客的合理需求,不该被行业潜规则绑架。
有人觉得,卖鱼宰杀是 “行规”,顾客不按规矩来就是 “找茬”。但行规不是王法,更不该成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借口。比如有的顾客买鱼是为了回家做清蒸活鱼,有的是为了放生,还有的可能像笔者一样,害怕看到宰杀现场(别笑,真有人晕血)。商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杀鱼 2 元,不杀也行,您随意。” 而不是把 “不宰杀” 当成对自己职业的侮辱,甚至动用暴力威胁。
这件事最讽刺的地方在于:商贩用秤砣捍卫的不是 “专业尊严”,而是 “懒政思维”。杀鱼确实麻烦,但麻烦不是理由 —— 你嫌杀鱼累,顾客还嫌你态度差呢。反观那些生意火爆的摊位,老板总是笑眯眯问:“要不要帮您片成鱼片?鱼头要不要单独装?” 把选择权交给顾客,看似多了几道工序,实则赢了口碑。而这位扔秤砣的商贩,怕是忘了:菜市场卖的不止是鱼,还有 “和气生财” 的老道理。
好在汉阳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回应 “已立案调查”,这给所有商家提了个醒:暴力相向不仅伤客,更涉嫌违法。但我们更该追问:菜市场里还有多少 “隐形捆绑消费”?比如买肉必须搭售边角料,买水果必须整箱买,这些看似 “不成文的规矩”,本质都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冒犯。当商贩习惯了 “我说了算”,就会把市场变成自己的 “一言堂”,而监管的意义,就是让每个摊位都明白:顾客的钱袋子,容不得强买强卖。
另外,这件事也给消费者提了个醒:遇到侵权别害怕,保留证据及时投诉。就像视频里的顾客,没有忍气吞声,而是选择曝光,才让问题得以解决。你的一次沉默,可能让下一个顾客也被扔秤砣;你的一次较真,可能为整个市场的规范添一块砖。
菜市场是最接地气的民生窗口,商贩的态度折射的是城市的服务温度。试想,如果你去买菜,每个摊位都能耐心问一句 “您需要怎么处理”,而不是甩脸色、动粗口,这样的市场谁不爱逛?反之,连 “杀不杀鱼” 都要吵架的市场,只会让顾客望而却步 —— 毕竟,外面卖鱼的摊位多了去了,何苦花钱买气受?
有句老话说 “买卖不成仁义在”,但这位商贩连 “仁义” 都省了,直接上秤砣。希望这次事件能让更多从业者明白:生意好不好,不在于你杀鱼的刀快不快,而在于你对顾客的心诚不诚。当你把顾客当成 “上帝” 而非 “麻烦”,秤杆上的刻度才会真正指向 “双赢”。
武汉这场 “杀鱼之争”,最终会以商贩被处罚告终,但留给我们的思考远未停止:在商业服务越来越精细化的今天,任何行业都不该存在 “强制服务” 的霸王条款。顾客要的不是 “你帮我杀鱼”,而是 “我有权决定鱼怎么杀”—— 这不是矫情,而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尊重。
最后问一句:你在菜市场遇到过 “强制消费” 吗?是选择忍气吞声还是据理力争?来评论区聊聊,觉得 “消费者权益无小事” 的,点赞让更多人看到 —— 毕竟,我们捍卫的不只是 “杀不杀鱼” 的自由,更是每个普通人在市场里被尊重的权利。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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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07:59:37
这是人过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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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08:49:24
就是鬼秤呗,怕拿出去复称,说他缺斤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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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08:52:03
因为缺斤少两,杀了没证据,不杀等着市监的罚款吧[得瑟][得瑟][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