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警方关于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非法吸存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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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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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由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侦办的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为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请涉及该案受害群众,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望相互转告周知。(报案材料包括:集资群众登记表、投资合同复印件、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账明细或收款凭证,所有复印件单面复印,委托报案需要有委托书)
报案、登记地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接待室(长乐坊派出所隔壁)#西安头条#
联系人:汪警官 李警官18591897340;029-86752336。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西安碑林警方关于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非法吸存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