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为什么会混成鸡肋的存在?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工人阶级的觉醒
“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最重要的社会运动之一。在“五四”风潮中,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理论开始被广泛介绍到中国,并迅速影响到思想界的先锋人物。陈独秀、李大钊等马克思主义的早期传播者通过创办报刊、翻译经典著作以及举办各种形式的讨论会和讲座,创造了一个思想启蒙的重要契机。
1920年8月,陈独秀在其创办的革命刊物《劳动界》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真的工人团体》。他在文章中明确提出工人必须联合起来,通过组织真正具有代表性和实质性的团体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文章中剖析了工人群体面临的剥削和压迫,指出个人的力量难以抵御资本家的强势,唯有依靠集体行动才能对抗这种不公正的体系。
彼时,中国社会的经济状况正处于殖民地经济与封建社会残余交错的状态。外资企业、买办资本和少量本国资本的工商业迅速发展,催生了一批产业工人。面对资本扩张、工厂标准化生产的压榨,多数工人过着极度贫困的生活。他们长时间工作,环境恶劣,工资微薄,还要面对工伤和解雇的风险。工人群体虽然人数在增加,但始终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
随着马克思主义思想在这些地区传播开来,工人的觉悟开始逐步提升。一部分受过教育或稍有知识的工人开始接受新的思想,他们开始通过各种方式试图改进自身状况,特别是经由集体行动和工人团体的形式发出声音。
在上海,这一时期便以实际行动尝试建立工人组织。上海机器工会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发起者试图通过团结周边的工厂工人来增加影响力,并摸索集体谈判和解决劳动纠纷的道路。尽管规模有限,但机器工会的出现为后来更大规模的工人运动提供了宝贵经验。同时在广州,纱厂工会开始了他们在纺织行业的试验。这些早期工会的成员大多为普通工人,尽管他们的知识水平有限,但在民族危机和贫富对立加剧的现实刺激下,他们逐渐走上追求阶级团结的道路,成为工人运动的主力队伍。
工人运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成立
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实现,也为工人运动注入了强大的政治动力。在这一年的推动下,中国共产党积极把握这一机遇,将工人阶级组织化和行动化的任务提上日程。南北各地的工人运动因此迅速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阶段。
在湖南、广东、湖北和上海等工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工会开始以产业或区域为基础建立更大规模的联合会。例如,汉冶萍工人总工会就是在汉口钢铁、煤矿等产业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工人团体。这个组织在联合企业工人的过程中,选举出来自一线工人的代表,开始尝试以集体谈判的方式保护工人权益。同样,在上海,机器工人联合会的活动逐渐吸引了纺织、印染等行业的工人参与,联合会的体制也由单一工厂扩展至多个工厂之间的协调。而在香港,以海运业为中心的工人则建立了中华海员工业联合会。
这些被联合起来的工人在罢工、请愿和谈判中的表现更加有力,甚至一度对资本家和地方政权形成了明显的压力。它们不是单纯的劳动争议工具,而是带有明确政治诉求的工人阶级阵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人运动已经摆脱了单纯为经济利益斗争的局限,逐渐将革命和团结上升为一种目标。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引导并协调全国范围内不断高涨的工人运动,1925年5月1日,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广东大学礼堂召开。这是中国工人运动史上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参会代表也涵盖了全国各地的主要工会组织,包括汉冶萍总工会、香港中华海员联合会、全国铁路总工会和其他地方的工人团体。
大会正式召开后,与会代表一起讨论了工人运动中的关键问题。例如,如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会的组织能力,如何明确工人阶级在政治斗争中的定位,以及如何做好地区间的协调和资源共享等。会议的氛围中显露出浓厚的革命精神,所有议题都围绕着如何实现全国工人运动的统一和工人阶级力量的壮大而展开。在这次大会上,通过了多个重要决议,包括《工人阶级与政治斗争的决议案》和《组织问题决议案》等文件。
与此同时,大会最为重要的成果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正式成立。这一机构设立了全总执行委员会,并具体负责全国范围内工人运动的统一领导。从此,中国的工人运动从早期的地方性和零散性逐步走向制度化、规模化。
工会功能的转变与低调运作
随着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与转型,工会的角色和功能也经历了诸多变化。从最初以组织工人斗争、争取权益为核心,到后来逐步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工会的定位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结构的调整而不断转变。
但进入建国后,随着新中国建立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工会开始逐步融入国家治理体系,转变为党和政府领导下的重要社会组织。工会作为中国政治体制中的一部分,全面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规划中,更多担负起推动生产、提高工人劳动积极性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这一阶段,工会的斗争性逐渐下降,而协调性和服务性则成为工作的重心。
在企业内部,工会更多是承担保障劳动安全、改善福利以及推动企业内部民主的职能。工会尤其在国有企业中,通过与企业管理者的对接,成为劳动者与管理层之间的桥梁,寻求解决分歧的温和方式。
近年来,工会的这一温和形象在中国社会中引发了不少质疑。在许多发达国家,工会通过发动罢工、举行街头抗议、与企业或政府部门进行强硬谈判等方式,成为工人权益的积极捍卫者。中国工会体系则表现出较少的公开对抗行动。一些劳动者认为工会在企业纠纷中的作用并不显著,而工会的长期低调也让部分人对其存在意义产生了怀疑,批评其沦为了“摆设”。
这种局面的背景,实际上与中国的劳动法律体系、工会组织结构和社会运作逻辑有着密切联系。从法律制度的角度看,中国的劳动法体系相对完善,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实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工作时长以及完善社会保险等方式,对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在这种框架下,工会的日常维权职能在一定程度上被法律体系所分担。
在中国的体制条件下,工会需在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保障社会稳定之间找到平衡点。保持社会稳定作为一个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成为了工会行动中需考虑的重要因素。工会并不强调通过对抗的手段达到目的,而是更倾向于在协商的基础上化解矛盾。
工会困境与组织发展限制
当前中国工会体系的运作中,独立性不足一直是一个被反复讨论的问题。许多工会组织在结构上与政府或企业有着较深的互联,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工会的主要领导角色由政府官员或企业管理人员兼任。这种安排的初衷可能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工会、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但在实际运作中,这种机制容易导致工会在劳资纠纷中失去立场的独立性。
当劳动者需要工会协助解决劳动纠纷、改善工作条件时,工会的表达往往显得软弱。在有些大型企业中,工会甚至更像是一个象征性机构,它的存在看上去更接近一座桥梁,但实际上难以独立发挥推动作用。
除此之外,工会干部的专业化水平不足同样是制约工会作用的重要因素。许多基层工会的干部并非专业出身,他们缺少系统的职业培训或实践经验。当工会组织需要与企业管理层或法律代表展开谈判时,这些干部往往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而陷入被动。
不同于国家级或省市级工会,地方工会受限于资金、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等,往往无法有效应对复杂的劳资问题。在一些地区,基层工会的日常预算甚至难以覆盖全部的法定活动,更不用说进行大规模的劳动者权益调研或为工人提供维权援助了。缺乏深入劳动者工作和生活的能力,使地方工会在劳动者群体中未能建立起足够的可信度。
在这种独立性不足、专业化水平有限以及资源条件不足的多重约束下,工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难以全面建立起来。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往往需要依靠社会上其他法律援助机构或自行寻求行政救济,而不是直接求助工会。如何提高工会的代表性,加强基层组织的能力建设,已经成为中国工会体系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
参考资料:[1]李力东.中国工会的职能层次体系及职能优化[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24(1):45-51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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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6:58:30
没见过这么骂人的,太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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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0:44:22
工会还鸡肋?鸡屎都算不上,鸡屎还可以做肥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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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05:52:12
我觉得像鸡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