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上加名也可能无法分到房产!婚姻法新规解读

推荐 02-22 阅读:11967 评论:43

近日,“在房产证上加名也可能无法分到房产”话题登上热搜,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2025年2月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正式施行,这一被称为“史上最硬核”的婚姻法修订,从房产分割到家务劳动价值认定,全面重塑了婚姻中的财产与责任规则。

一、房产归属:父母出资购房不再“加名即分”

新规明确,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的出资归属,以“实际出资”为核心判定标准。-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若无明确赠与合同约定,即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仍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但需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如共同生活年限、子女抚养贡献等)。- 双方父母部分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产权,但补偿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出资比例,需结合婚姻存续时间、过错责任等综合判定。案例:杭州某案件中,男方父母出资600万购房,虽登记在儿媳名下,但因无赠与协议,法院最终将房产判归男方,女方仅获补偿。

二、家务劳动价值获认可,全职主妇补偿无上限

新规首次突破性提出“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全职主妇(夫)可依据家庭贡献主张补偿。补偿金额不再限定5万元,而是参考当地居民收入及家庭实际承受能力,显著提升对隐形付出的认可。案例:深圳一名全职主妇离婚时,因多年承担育儿与家务,获得高额补偿,为其后续生活提供保障。

三、离婚冷静期:30天可反悔,60天须确认

协议离婚需经过两阶段冷静期:1. 30天撤回期:任何一方可单方面撤回离婚申请;2. 30天确认期:期满后双方需共同申领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此规定旨在减少冲动离婚,但也被质疑可能延长家暴受害者的痛苦。

四、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债共签”

新规严格限定共同债务范围,仅以下两类被认可:1. 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2. 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如医疗、教育支出)。超出日常需要的个人债务需债权人举证用途,否则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五、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

若一方婚前未如实告知严重疾病(如精神疾病、传染病),另一方可在知情后一年内申请撤销婚姻,并主张损害赔偿。

六、子女抚养权:8岁以上儿童意愿受尊重

离婚后,8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需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不再仅以经济条件为唯一标准,更关注情感需求与成长环境。!

七、彩礼返还条件明确

以下三种情况支持返还彩礼:1. 未办理结婚登记;2. 登记后未共同生活;3.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

八、婚内财产协议重要性提升

新规鼓励夫妻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若未约定,则按“谁出资谁所有”原则处理,削弱了传统“加名保权益”的效力。

九、严惩转移财产,保障无过错方权益

离婚时,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在2年内起诉重新分割。

十、同居财产分割规则细化

同居期间财产以“个人所有”为原则,但共同出资或经营收益需按贡献比例分配,兼顾公平。

综合财经新闻、南风窗

网友评论

精彩评论
  • 2025-02-22 18:29:04

    结婚之前你会知道是什么样呀[得瑟][得瑟]

  • 2025-02-22 11:42:03

    加名字就能白嫖房子害人不浅 我亲戚的老婆就是看他两套房才结婚,自己啥都不会,啥都没有,公婆有点啥事就让两老拿出房产证给她保管,要么加上她名字,平日里对公婆也是没好脸色。这种女的真的是醉了

  • 2025-02-22 22:02:09

    共同还房贷就没有理由分不到房子补偿款

  • 2025-02-22 11:37:35

    这个新规挺好,即规避了捞女风险,也可以让女人回归家庭,不至于离婚后一无所有~

  • 2025-02-23 00:16:08

    现在房价大幅下跌并不是因为下跌了没人买,而是没人买、实在卖不动才不断降价。卖不动的原因就是房地产的投资逻辑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也就是预期改变了,大家对未来房地产并不看好,通过投资炒作涨上去的资产一旦预期发生改变,那么就会面临价格快速崩塌,没人接盘了这才是最可怕的。没有人会去投资一个长期看跌的资产,哪怕是刚需也会非常谨慎购房,因为今年买需要50万,明年只需30万,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觉得自住就无所谓,而是会选择等等。现在把钱变成房容易,但要把房变回钱可就难了。不管哪个城市,房子都是越来越多,叠加人口出生大幅暴跌,只会越来越难卖,越来越不值钱。房子是商品,卖不出去喊破天都没用。越到后面剩下还没买房的往往越没钱,购买力越弱,房价持续走低是肯定的。房子实际建造成本是非常低的。房价低才能真正释放消费力,对实体经济才是真的利好。房子也是消费品,是用来住的消费品,只有炒房客想着买房升值的才天天幻想房子涨价,整天吹嘘房子。还说什么房价下跌就会对经济不好,你买个车是不是车行还要给你保价啊?不然经济就不好了?不可笑吗?还有就算货币贬值也不代表房价就会涨,这是房吹强行挂钩忽悠大家的。现在钱是更值钱了,货多了。

  • 2025-02-22 13:27:41

    娶媳妇干什么?反正私生子也算孩子

  • 2025-02-22 11:37:45

    这个新规挺好,即规避了捞女风险,也可以让女人回归家庭,不至于离婚后一无所有~

  • 2025-02-22 19:25:17

    取消打破女方要彩礼这个破陋习,都是男女平等,一家一个孩子,凭什么凭什么给女方彩礼,呸你女方全家,

  • 2025-02-23 00:20:28

    现在的婚姻法,都不知道还有什么用

  • 2025-02-24 09:55:05

    仔细看了,这10条都很好,体现出了法治的以人为本和与时俱进,支持!!

  • 2025-02-22 12:11:03

    谁出钱房子就是谁的….[点赞]

  • 2025-02-22 11:19:37

    好,女的要不到房了,即使名字登记在上面[点赞]

  • 2025-02-23 14:34:09

    家务补偿就是笑话,就算男方家务全包,离婚照样要补偿女方,男同胞别抱幻想了,无论怎样男方都是被爆金币的[抠鼻]

  • 2025-02-22 13:27:07

    是的。我有个亲戚结婚时男方付了几十万首付买的房,女方付了差不多同样的钱装修,两人共同还贷款。但是离婚时房子却判给了男方,理由是男方主要出资首付买的房。这时房子已经涨到了几百万,女方只拿到一点点几十万的补偿。女方亏大了。其实当初双方掏的钱都差不多,但一个用来付首付,一个用来装修,后面财产分割时完全不一样。

  • 2025-02-24 10:35:34

    婚姻本来就是找合伙人

  • 2025-02-22 12:12:18

    又骗我去买房,最后一地鸡毛,不如按摩舒服

  • 2025-02-22 11:18:29

    如果两方父母都有实力买房,假设男方父母的买房,女方父母提供的等量资金买车旅游生活消费,那么离婚以后,房子是归男方的,挂掉的钱虽然都是女方的但是无法分割。反之亦然。所以,以后要主动买房。让生活花销由对方承担,是这样对吧。

  • 2025-02-22 11:38:18

    你这个就太偏激了,肯定没结婚的那种~

  • 2025-02-22 17:34:34

    虽然也不赞成加个名就给分房产,但是婚姻法现在还剩啥?结婚还有必要吗?

  • 2025-02-23 07:02:17

    对骗婚女骗婚男是一种打击。让骗子滚蛋。让真正合法经营婚姻的安心生活。

  • 2025-02-22 22:29:33

    条律加判例才是健全的法治体系,因为条律往往落后于案例且一个条律用到多个案例往往出现极不合理的地方。需要公检、法官、陪审等多方核审得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审判并形成判例

  • 2025-02-22 11:40:17

    男同胞别信,彩礼返还可没说全额,还一分也叫还了,家务劳动价值更是扯淡,你只想想之前可是宣传价值一百来万的,到时候认多少还不是春风法官嘴巴一张的事,不让你净身出户才怪

  • 2025-02-23 14:38:21

    看这报道就算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就算房子不分给女方,照样要给补偿,跟以前没区别

  • 2025-02-22 13:34:04

    贷款是谁换的?如果是男方父母换的贷款,这么判就合理。如果是婚后夫妻收入还的,那就很奇怪了

  • 2025-02-22 13:58:07

    你这还神评?笑死人了[笑着哭]好像离婚后对女方就没有补偿一样[笑着哭]

  • 2025-02-22 15:13:48

    你这是抬杠,照你这说法,每家情况都不一样,每家单独给你定一个法?证据要靠自己找,法官给你找?没找到证据也是你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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