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母亲370万给儿子买房后被拉黑,供儿子留学结婚,却落得如此下场,太扎心
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便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开启了一场不计回报的付出之旅。
虽然说父母的付出并不追求回报,这种付出是无私的,但是,作为子女,知恩图报,孝顺父母是责任和义务。
尤其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父亲或者母亲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妈,把孩子拉扯长大,倾尽所有供孩子读书,更让人感慨。
如果孩子长大成才后,却不懂得感恩,不懂得回报父母,作为父母,心里是什么滋味呢?
前段时间就看到这样一件真实的事,当时这件事曾经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整个事情着实令人感慨。
一、单亲母亲倾尽所有,370万给儿子买房这个单亲妈妈姓杨,是北京的一位单亲妈妈,也是一位为了把儿子培养成才,付出整个青春和所有的妈妈。
这个妈妈一路供儿子上学,并供儿子出国留学,这其中付出了多少,经历了多少辛酸,我们不得而知。
终于等儿子留学归国,这个妈妈也许松了一口气,自己的半辈子的付出总算有了成果,儿子学业有成,以后应该是母慈子孝的幸福生活。
儿子留学归国后,结婚需要婚房,这个单亲妈妈毫不犹豫,就把自己名下仅有的一套房子卖了,并分批将卖房所得款打给了儿子。
于是,这个儿子就用母亲卖房的钱,还有母亲所有的积蓄,买了一套大面积的房子。
而房产证上,只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并且写明该房产归儿子单独所有。
为了儿子结婚买房,是很多父母都会做的事情,也会觉得是他们应该做的事,更不会计较房产证上写自己名字还是儿子的名字。
很多父母只会计较房产证上,是不是写上了未来儿媳的名字,写自己儿子的名字,觉得理所当然的。
然而这个母亲却错估了儿子的本性,也高估了自己在儿子心目中的分量。
二、母亲给儿子买房后,却被儿子拉黑作为一个单亲母亲,供儿子留学下来,应该已经花了很大一笔钱,为了给儿子买房结婚,只能把自己最后的房产卖了。
这个母亲以为,儿子学成归来事业有成,买房结婚后,自己终于苦尽甘来,可以安享晚年,尽享天伦之乐。
所以,等儿子结婚后,母亲就搬过来和儿子儿媳同住,自己的房子卖了,已经无处可住,和儿子一起住,她觉得是顺理成章的事。
让这个母亲没想到的是,和儿子儿媳在一起住之后,她和儿媳合不来,总是因为各种琐事,和儿媳发生摩擦,矛盾不断。
她和儿媳经常因为各种琐事发生争吵,婆媳矛盾越来越严重,简直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
每次发生婆媳矛盾,儿子都会站在儿媳的一边,这让母亲十分伤心,而更伤心的事还在后面。
让这个母亲没想到的是,儿子一气之下,和儿媳一起搬出了这套房子,并且儿子把母亲拉黑了,此后的三年时间,儿子都不和母亲联系。
这个儿子也十分决绝,就连母亲生日,逢年过节,都不给母亲打一个电话,完全当作没有这个母亲。
三、儿子接下来的做法,太扎心也许在这三年中,这个母亲的心已经被伤透了,本以为自己一心一意爱着的儿子,会是自己下半辈子的依靠。
没想到,儿子对自己却如此冷血,竟然几年都不和自己联系。
然而,让母亲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发生儿子的举动更令她伤心,儿子竟然给母亲发出通牒,说房本上是自己名字,母亲没权利居住,让母亲尽快从自己的房子里搬走。
而这次联系,是因为儿子的女儿,也就是自己的孙女要上学,所以儿子才通过外祖母向母亲传达他的这个决定。
也许之前,这个母亲对儿子还抱有一丝幻想,觉得自己为儿子付出这么多年,自己一个单亲妈妈付出了那么多,儿子迟早都会感恩。
而儿子的这个举动,让母亲彻底寒心了,她也彻底打消了对儿子的期待,最后,为了自己的后半生有依靠,她把儿子告上了法庭。
母亲要求儿子返还购房款370万,儿子却表示这370万是母亲赠予自己的,母亲为儿子结婚置办房产,是天经地义的事。
而事件的结果却令人欣慰:法院判定, 母亲给儿子支付的370万元为借款,判决儿子返还母亲借款本金370万。
自此,这件事终于告一段落,估计儿子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最后会落得如此下场。
儿子不孝的举动人尽皆知,而且最后购房款也要归还母亲,母子关系彻底破裂。
不知道这个时候,这个儿子是不是会幡然醒悟呢?
四、这件事引发的思考对于这件事,很多网友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不管这个单亲母亲性格如何,是不是存在偏执,但是,这个母亲对儿子的付出已经足够多。
单单这个单亲母亲能送儿子出国留学,之后又拿出370万给儿子买房子,就已经超过了80%的父母了,婆媳关系不和,这个儿子应该担负最大的责任。
也有网友说,单亲妈妈能把儿子送出国,能给儿子买房子,可以说这个妈妈非常的强势,这样强势的婆婆,任何一个儿媳妇都受不了。
然而,不管怎么样,这个儿子的做法也令人不齿和寒心。
这个儿子既然搬出去住了,就不应该再贪图母亲的钱,不管母亲对错,把母亲拉黑,不和母亲联系,甚至要赶走母亲,都不是为人子女该做的。
很多网友也为这个母亲欣慰:不管怎样,最后这个妈妈醒悟了,靠谁都不如自己手里握有一笔养老钱。
如今,关于养老,很多人的想法都已经发生了改变,不再执着于养儿女防老,而是自己手里有钱,才不会晚年过得落魄。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