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6次 “被结婚”,撤销登记为何如此坎坷?

娱乐 02-16 阅读:2 评论:0

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的婚姻登记信息本应是真实且受保护的,但现实中却出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 “被结婚” 现象。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婚姻登记制度和社会秩序造成了冲击。下面我们通过一起真实案例来了解女子 6 次 “被结婚” 的情况以及背后的法律问题。

案例情况

广西女子小梅在2023年10月与未婚夫到南宁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时,却被告知系统显示她有6段婚姻纪录,登记地点分别在浙江衢州、山东临邑、湖南湘潭、福建莆田、河北保定和安徽肥西,时间集中在 2013年到2014年。而小梅从未去过这些地方,也从未有过这些婚姻。

经调查,小梅曾在2013年5月丢失过身份证。冒用她身份的王某获取小梅的身份证后,利用其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真实信息,制作了虚假的户口本等相关材料进行结婚登记。王某与多名男子登记结婚并骗取彩礼,例如在浙江衢州,王某经媒人介绍与金先生相识,金先生看过她出示的身份证是小梅的名字,但未仔细对比照片。两人登记结婚后,王某以各种理由索要财物,不久便以回老家迁户口为由消失。

小梅得知情况后,想要撤销这些婚姻登记记录却困难重重。当地公安机关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不予立案,而走行政诉讼程序对小梅来说难度极大,因为涉及全国多地,她难以请假去各地处理。

律师点评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女子6次 “被结婚” 的冒名方式主要是不法分子获取他人丢失的身份证后,伪造相关材料进行婚姻登记。而撤销登记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通过行政诉讼,由法院调查审理后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但如小梅的情况,涉及多地的婚姻登记记录,需要在不同的法院提起诉讼,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都难以承受。另外,当事人需要证明婚姻登记是被冒名顶替的。虽然小梅的情况通过检察机关调查,从结婚照对比等方面证实了冒名事实,但并非所有情况都能如此顺利取证。一些年代久远的案件,可能因证据灭失等原因,导致当事人难以提供足够证据。最后,公安机关和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考虑诉讼时效问题。像小梅的案件,公安机关就以过了诉讼时效不予立案,使得当事人通过正常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的难度增加。律师表示,撤销婚姻登记需要民政、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协作。但在实际操作中,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工作衔接等方面可能存在不畅,导致处理流程受阻。这起案件提醒我们,要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同时也凸显了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部门协作机制的重要性,以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婚姻登记秩序。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