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的无罪判决被驳回,他会失去韩国总统候选人身份吗?
5月1日,韩国大法院(即最高法院)对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的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件作出最终裁决,以10:2的投票结果驳回了首尔高等法院的二审无罪判决,认定其构成虚假事实公开,将案件发回首尔高法重审。这场耗时两年零八个月的诉讼,在距离韩国第21届总统选举仅剩33天的节点上,再次将司法与政治的复杂博弈推向舆论前台。
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回应
回溯案件起源,李在明因2021年竞选期间的两次公开发言被起诉。第一是金文基在城南市地产开发项目腐败案接受调查期间死亡,而李在明否认认识已故城南市开发公社科长金文基,第二是声称国土部胁迫变更食品研究院用地性质。
一审首经历了漫长的攻防战,由于检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证据效力争议激烈,加上李在明以国政调查出席、绝食抗议等理由多次缺席庭审,耗时长达2年2个月,最终判处李在明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但二审却在2025年3月来了个180度反转,认定相关发言属于“认知或意见表达”,不构成虚假事实,当庭宣判无罪。
戏剧性的转折出现在最高法院阶段。不同于前两级法院的漫长审理,最高法院在3月26日收到上诉后,仅用36天就完成了审理流程。最高法院院长曹喜大亲自推动“速审战略”,4月22日案件分配当天即召开全体法官会议,4月24日二次会议后直接进入判决撰写,创下韩国司法史上重大选举诉讼的最快审结纪录。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此次打破常规的速审操作,与韩国的“6·3·3原则”直接相关。该原则规定,选举诉讼一审需在6个月内、二审3个月、三审3个月内审结,旨在避免司法程序干扰选举进程。然而长期以来,这一强制性规定因缺乏罚则和实务惯性,实际执行率极低。2025年总统选举在即,最高法院显然希望通过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回应外界对“司法干预选举”的质疑。
速审背后的政治意味同样难以忽视。距离6月3日投票日不足一个月,大法院选择在候选人登记截止前作出裁决,客观上给共同民主党带来压力——若重审维持有罪判决,李在明可能因“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金”丧失5年被选举权。尽管法律界普遍认为最终判决在选举前出炉,但裁决本身已对选情产生即时冲击。
裁决公布后,韩国政坛迅速分裂为两大阵营。共同民主党将其定性为“明目张胆的选举干预”,首席发言人在国会记者会上直言:“司法正在剥夺国民选择总统的权利,这是对民主主义的背叛。”该党党鞭朴赞大更是言辞激烈:“大法院用9天时间推翻二审6个月的审理,这样的判决如何让国民信服?”
共同民主党议员们抗议
相反,国民力量党视之为“法治的胜利”。非常对策委员长权宁世召开紧急记者会,要求共同民主党“立即更换候选人”,称“坚持让一个被最高法院认定有罪的人参选,是对国民的侮辱”。该党法律顾问在脸书上分析:“最高法院的裁决与一审结果实质一致,李在明的当选无效已是定局。”甚至连中间派新未来民主党顾问、李在明的老对手李洛渊也公开表示:“到了这个地步,更换候选人是政治常识。”
李在明本人则展现出强硬姿态。在裁决公布当天的劳动者座谈会上,他通过代理人表示:“法律是国民的共识,最终决定国家方向的是国民而非司法。”其脸书账号同步发布长文,强调“不会因司法压力放弃竞选”,并呼吁支持者“用选票守护民主选择”。
尽管大法院裁决仅为“发回重审”,尚未形成最终有罪判决,但法律程序的影响已逐步显现。根据《公职选举法》,若候选人在选举前被终审判决有罪,将丧失被选举权。目前距离投票日仅剩32天,但理论上存在赶在6月3日前结案的可能。
韩国最高法院院长曹喜大,由前总统尹锡悦任命
与此同时,韩国代总统、国务总理韩德洙也在这一天宣布辞职,准备登记参选韩国总统,这个时间点太过巧合,说实话,说这些举动不是保守阵营的反扑尝试是没有说服力的,毕竟最高法院院长曹喜大可是尹锡悦任命的。
文案丨庐山烟雨
编辑丨浙江潮
图片丨源于网络
欢迎点赞评论,转发分享给更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