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宁波轨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蔚主动投案

科技 03-14 阅读:34 评论:0

据宁波市纪委监委消息,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宁波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杨蔚,出生于1971年,曾任浙江省奉化市原材料开发公司部门经理,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金融贸易处副处长,宁波保监局办公室(党委 办公室)主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处处长、 副总经理。2020年1月,杨蔚出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报注意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此前已有多人被查或被党内严重警告。

2021年8月,经中共宁波市委批准,宁波市纪委市监委对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庄立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庄立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党性原则丧失,理想信念崩塌,纪法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购买、发放纪念品;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长期参与赌博;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庄立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宁波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庄立峰开除党籍处分;由宁波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9年11月,经中共宁波市委批准,中共宁波市纪委、宁波市监察委员会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必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张必龙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权为企业主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张必龙任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期间,党性原则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鉴于张必龙主动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事实,主动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深刻认错悔错,可予减轻处分和宽大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批准,中共宁波市纪委决定给予张必龙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015年1月,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处工程保障科副主任工程师王广酊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违犯党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广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 | 中国基建报 林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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