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缓解职工购房租房压力

社会 04-02 阅读:170 评论:1

为进一步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缓解职工购房压力,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分阶段“商转公”贷款、购房提取家庭代际互助等一系列新政于4月1日起开始实施。

分阶段实施“商转公”贷款业务

“为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压力,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照‘分批推进、均衡转贷’的原则,决定自4月1日起在全市分阶段实施‘商转公’贷款业务。”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说。

4月1日起,受理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四年的“商转公”业务;7月1日起,受理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登记日期满三年的“商转公”业务;10月1日起,受理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登记日期满两年的“商转公”业务。

实施购房提取家庭代际互助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4月1日以后新购住房(含二手房交易)的购房人,除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其父母、子女在自愿基础上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提取合计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

代际互助提取应提供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证明、提取人银行卡,再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应资料: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为进一步缓解职工租房压力,租房职工每年能够提取的最高额度分别提高了3000元/人。”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说。

4月1日起,符合我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提高至15000元/人;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提高至18000元/人;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及其配偶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提高至21000元/人。

增加还贷提取频次

“4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也将进一步放宽。”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偿还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提取频次,由每12个月提取一次调整为可每月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同时,自4月1日起,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以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查验“户籍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其他提取资料、提取时间及金额不变。

来源:石家庄日报

记者:宋钧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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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02 19:52:00

    先把已经买房的房本给办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