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投资2.6亿的城市公园,居然被私人占了十几年当成自家地盘?南京二桥公园本来是长江边的“城市绿肺”,有沿江风光带还有桥梁展示馆,当年可是市民春游、散步的热门地,结果闭园后就变了味。一开始管理方找了个叫戴虎的人帮忙看管,没成想这人直接“反客为主”,私搭乱建搞马场、停车场,还租给别人堆渣土、放危化品车,把好好的公园弄得又脏又乱全是安全隐患。管理方早就下了逐客令,法院也判了让他搬离,可强制执行后没五分钟,他居然在大门里又设了道“门中门”,硬是不让人进。 公共公园是给全体市民共享的,不是某个人的“摇钱树”。当初政府花那么多钱建公园,就是为了让大家有个休闲放松的地方,结果被私人霸占着搞违法经营,这不仅浪费了国有资产,更是剥夺了市民的合法权益。周边居民想故地重游进不去,看着曾经绿草如茵的公园变成渣土转运场、废品堆放地,心里得多不是滋味?更离谱的是,明明有口头委托,到期了解除了就该撤场,凭什么拿“没结算投入”当借口赖着不走?就算真有投入,也得拿得出正规依据,不能凭着“占着就是自己的”蛮不讲理。法院都判了还敢对抗执行,这不是明摆着无视规则吗? 其实这事儿戳中了很多人的痛点,现在不少公共空间都面临类似问题,要么被私自占用,要么被违规经营,最后受损的还是普通老百姓。公共资源就该姓“公”,不管是公园、绿地还是其他公共场所,都是大家的共同财产,任何人都没权利据为己有。管理方当初没签书面委托协议,让对方有了可乘之机,这确实是教训,但后续维权十年不放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态度值得肯定。可最让人闹心的是,明明法律给了公正判决,执行起来却还这么费劲,要是每个霸占公共资源的人都这样,那公共利益谁来守护? 希望这次相关部门能硬气到底,彻底清退所有违规占用者,好好修复被破坏的公园设施。毕竟这么好的滨江绿地,不该被浪费在私人经营里。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公共空间被私自占用的情况?你觉得该怎么避免这种“公地私占”的事儿再发生?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来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