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3个空油桶在门口就要罚我50000,凭什么?”浙江温州,一男子装修厂房时,将用完的3个机油桶放在门口。没想到,当地生态环境执法队巡逻发现后,竟以“擅自堆放危险品”为由,对其罚款5万元。对此,男子难以接受,觉得几分钟就能整改的事,不应走到罚款这一步! 事情是这样的,彭先生在当地经营一家汽修厂。 事发当天,彭先生在厂里刷地坪漆搞装修,嫌三个空机油桶碍事,便临时挪到了门口。 谁料,刚放不久,当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的工作人员就来检查了。 执法人员一看到门口的空桶,就称这属于危险废物,不能随意堆放,要进行处罚。 彭先生见状,赶忙认错,表示十分钟内一定把桶搬回去,若超时没弄好,再罚也不迟。 可执法人员并未同意,直接让他签字,还说:“不签字就罚10万,签字的话罚5万。” 彭先生觉得自己没做什么过分的事,便没签,结果执法人员当场告知他,要罚5万。 这可让彭先生犯了难,他诉苦说,如今汽修行业实在不好做,每月利润就几千块,有时甚至不赚钱,光是给员工发工资、维持厂子运转就够吃力的了。 彭先生认为自己并非故意违法,空桶也没造成环境污染,这5万罚款对他来说实在太重。 无奈之下,彭先生找记者帮忙。 在记者陪同下,彭先生又到执法队询问情况,执法人员解释,按规定,沾了废机油的空桶就算危险废物,只要桶里有一点油渣,那就是危废。 依照法律,擅自堆放危废最低罚10万,至于“签字罚5万”,是因为当地有柔性执法政策,只要没让危废流出、及时整改,且危废重量不超过150千克,就能减一半罚款。 所以根据彭先生的违法情形,才酌定让签字罚5万元。 彭先生仍觉委屈,他称自己不是故意违法,还马上就整改了,执法不该上来就罚款,应先教育整改。 可执法人员表示,只要是空机油桶带残留,露天放就违法,必须“违法就罚”,不过也会考虑企业实际情况。 对此,有网友站在彭先生这边,认为他是初次违法,且及时改正了,不应再处罚,教育即可,再犯罚五万才合适。 也有人觉得执法人员没错。在汽修店发现危险废物是事实,彭先生违法了,就该接受处罚。 1、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沾油渣空机油桶是危险废物,彭先生露天堆放系违法,这种情况最低可罚10万元,执法认定合法; 但彭先生事后表示要整改,然而,执法人员却在未听彭先生辩解下直接拒绝,执法程序存在不规范。 2、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彭先生这种情况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他是初次轻微违法,直接高额罚款不太合适。 3、执法人员执法时更应考虑实际情况。因经济不景气,彭先生的汽车厂利润低,一下罚5万,无疑会给他造成巨大压力。 总之,执法需兼顾环保与企业生存,直接高额罚款不可取。 最后,执法队队长也表示,这个案子还在调查中,之前说的5万罚款不是最终结果。 而且法律规定能调查三个月,期间可能还会让彭先生补充情况,等正式文书出来,才能确定到底罚多少。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彭先生该罚吗?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