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icon。一辆车突然自燃,外卖小哥赶忙从附近警务室借来灭火器灭火。谁能想到,第二天他竟被索赔两个新的灭火器!小哥坦言:“有点寒心!”网友们也纷纷发声:“要赔也是起火车主赔,起火车才是受益方,外卖小哥是施救者。” 这起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焦点集中在责任归属和合理赔偿问题上。 一辆车自燃,外卖小哥看到后迅速从警务室借灭火器灭火,救下了车辆和现场人员。 次日,却向外卖小哥索赔两个新灭火器,理由是灭火器用过就得更换。 多数网友觉得,外卖小哥是紧急救援,属于善意施救,不该担责,更不该被索赔。 他们认为,起火车辆的车主才应担责,车辆自燃本就属于车主责任范畴,且车主是受益方,理当承担灭火器更换费用。 也有人指出,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和更换本就该由相关责任方负责,外卖小哥作为施救者,不应成为责任人。 依据相关法律,紧急救援行为通常免责,施救者不应因善意救援担责。 车辆自燃事件中,责任一般由车辆所有人或保险公司承担,除非有特殊过错。 若灭火器由公共部门或警务室提供,使用后应由管理方负责更换。 车主应理性看待善意救援,不应索赔。 相关部门应明确救援中灭火器的责任归属,避免类似误会。 外卖小哥的善举值得肯定,应得到理解与支持。 这起事件凸显了紧急救援中责任认定的复杂性,也提醒公众面对突发事件时要理性处理责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