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说出来真是让人无语。 上海地铁3号线去年有个六十岁的老爷子,自己翻过屏蔽门跳轨自杀。虽然工作人员反应快及时刹车救了他一命,但右手还是没保住,截肢了。 更离谱的是,老爷子转头就把地铁公司告了,说自己是因为头晕不小心滑下去的,开口就要赔一百万。 结果法庭上证据一摆,全露馅了。警察的询问记录里他自己亲口承认“不想活了”,监控也拍得清清楚楚,他根本没有头晕的迹象,就是观察了半天然后翻过去的。 要说地铁这边,工作人员真的尽力了。第一时间紧急停车,马上报警叫救护车,该做的都做了。法院最后判得明明白白:这是他自己故意的,地铁公司没责任,一分钱不用赔。 网友们都说这判决没毛病。你自己选择跳轨,凭什么让公共机构替你买单?工作人员已经救了你一命,还要反过来被索赔,这到哪儿都说不过去。 说真的,这案子给我们每个人都提了个醒:遇到再大的难处,也别走极端。生命宝贵,不能这么糟蹋。公共设施保障的是正常乘客的安全,不是给故意违规的人兜底的。 法律是讲道理的,不会因为谁惨就偏袒谁。自己的选择自己承担,这个道理到哪儿都说得通。
上海某高中那位女生现在估计肠子都悔青了!她后悔的不是在同学面前泼饮料,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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