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呢?”10月15日报道,万达广场保安打伤摆摊女子,经理:外包人员,已被拘留了,总有个别保安,仗着对一小块区域的管理权便自视甚高,动辄就欺压他人,殊不知一旦真惹出了事端,雇主大概率不会为你兜底。[紫薇别走] 张女士像往常一样在万达广场外的街边摆好摊位,几件小商品整齐摆放着,一名万达保安走到摊位前,举起手机对准张女士的脸开始拍摄,镜头离得很近,几乎要贴到脸上,张女士下意识地用手挡了挡:“你拍摊位可以,别拍我的脸,这侵犯肖像权。” 他抬手掀翻了摊位上的商品,塑料盆、小玩具散落一地,张女士还没反应过来,保安已经掏出对讲机,那是金属材质的,有一定重量,对讲机砸向张女士的面部,她想躲,但来不及,周围有人喊“别打了”,但保安没有停手的意思。 张女士试图反抗,却被一把推倒在地,头磕在了水泥地面上,路人报了警。等警察赶到现场时,张女士已经满脸是血,鼻子歪向一边,嘴里全是血沫,保安姚某某被当场控制,手里还握着那个对讲机,上面沾着血迹。 两颗牙齿从根部断裂,其中一颗需要拔除后种植,CT显示颅内有少量出血,需要住院观察,伤情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这意味着打人的保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女士出院后持续头痛、耳鸣,晚上睡不着觉,一闭眼就是被打的画面,她去看了心理医生,被诊断为中度焦虑抑郁症,医生说需要长期服药,配合心理治疗。 摆摊本就是为了补贴家用,丈夫在工地打工,两个孩子还在上学,这一病,家里的经济来源彻底断了,打人的保安姚某某陆续垫付了一些医疗费,但大头还是靠借钱。 她提出了赔偿要求,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保安所属的外包公司只不愿意双方差距太大,协商了三次,每次都不欢而散。 涉事保安是外包公司的人,不是万达的正式员工,他们之间没有直接劳动关系,这话听起来合理,但很多人不买账,保安穿着有万达标识的制服,在万达的地盘上执行管理任务,出了事就说是外包的,这责任能撇得干净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关键在于证明保安当时是不是在“执行工作任务”,如果是,哪怕他是外包的,用工单位也要担责。 保安月薪只有三四千元,却要应对各种复杂局面,一旦冲动失控,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也可能让一个普通家庭背上沉重债务,姚某某现在被拘留,他自己的生活也彻底乱套了。 网友热评: “不管你啥子包!尿包也好!是你招进来的保安!出了事费用当然就该你们出面解决!” “保安一直说不干了,情绪激动的要死,女子一直没有还手”,对保安的冲动行为表示不解和愤怒。 “拿着最少的工资,却干着风险最大的事情,这多不值当的”,反映出对基层工作者处境的理解,同时认为采取暴力方式解决问题非常不理智。 如果您是商场的管理者,会如何规范保安的管理执勤行为,以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您认为商场是否应该为外包保安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和建议。 信源:中国人大网
“何必呢?”10月15日报道,万达广场保安打伤摆摊女子,经理:外包人员,已被拘留
征途观史
2025-10-17 1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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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杰
摆摊总是对的,城管都不管了保安管什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