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花费31.68万元订购一辆新能源汽车,销售表示需从外地调运,并主动推荐合作物流公司。不料车辆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雨引发洪水,崭新的电动车顷刻间泡水。女子验车时发现底盘浸水痕迹明显,当即拒绝接收,而4S店却声称"车辆出库即视同交付",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2024年10月12日,郑州市民李女士在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订购了一辆蔚来ES6,总价31.68万元。 三天后,李女士付清全款,满怀期待地等待提车。然而令她始料未及的是,这辆崭新的爱车竟在运输途中遭遇不测,提车时的场景让她心痛不已。 事情要从销售过程说起。当时销售人员告知李女士,上海仓库有现车,需要从当地调运,并主动提出可以协助联系专业的汽车托运公司。李女士觉得4S店推荐的物流应该可靠,便同意了这一安排。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10月16日物流公司从上海仓库提车后,在途经江苏时遭遇持续暴雨,运输车辆在积水路段熄火,导致李女士的新车浸泡在洪水中长达两小时。 当车辆最终运抵郑州,李女士在验车时发现车辆底盘有明显水渍,部分线路接口出现氧化迹象。经专业检测,确认车辆存在泡水痕迹。 "这根本不是我要的新车!"李女士当即向4S店提出异议。然而店方给出的答复令她震惊:"车辆从上海仓库发出即视为完成交付,后续风险应由您自行承担。" 更让李女士气愤的是,销售顾问还补充道:"当初是您同意我们推荐物流公司的,运输过程中的意外我们无法控制。" 面对4S店的推诿,李女士据理力争:"我支付的是全新整车的价格,不是泡水车的价格!即便是运输环节出了问题,你们作为销售方也必须负责!" 双方僵持不下,李女士只得向媒体求助。记者陪同李女士来到4S店,工作人员仍坚持"出库即交付"的说法,并表示:"车辆离开上海仓库时完好无损,后续风险理应由买家承担。" 但当记者追问具体交付标准时,对方又改口称:"具体责任划分要看运输合同的约定。" 随后,记者联系了负责运输的顺达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承认运输途中遭遇洪水,表示"责任在我们这边",承诺会妥善处理。但对于具体的赔偿方案和维修标准,对方始终语焉不详,仅表示需要与4S店、车主三方协商。 李女士的遭遇在当地车友群中引发广泛讨论。有车友指出,现在不少4S店在异地调车时都会建议客户自行联系物流,看似提供服务,实则是在转移风险。 李女士感到十分委屈:"新车变成泡水车,放在谁身上能接受?"她估算,即便进行维修,这辆车也将被定性为"事故车",二手车价值至少贬值四成。更让她担忧的是,如果接受4S店"交付完成"的说法,后续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可能连保修都会受到影响。 目前,李女士已明确拒绝接收车辆,要求4S店要么更换新车,要么赔偿全部损失。物流公司表示会积极处理,但具体方案仍在商讨中。 蔚来汽车总部已介入调查,表示将"依据事实情况妥善处理"。 此事折射出当前汽车销售中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异地调车"的责任界定不清,二是"交付完成"的认定标准存在争议,三是运输风险转嫁机制不够完善。 截至发稿前,李女士的泡水车仍停放在4S店停车场内。 从法律视角分析,此事责任应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车辆风险转移时点"的认定。 首先,4S店将"车辆出库"视为交付完成,这属于形式上的"出库交付",但李女士并未实际接收车辆,也未进行验收。 李女士通过4S店联系物流公司,属于"代办托运"性质。若运输合同由4S店与物流公司签订,则风险在交付承运人时转移至买受人;若由李女士直接与物流公司签约,则需依据合同约定判断。 销售人员声称"运输细节由客户与物流沟通",但4S店作为销售方仍需对运输安排承担相应责任,不能仅以"代为联系"为由完全免责。 暴雨洪水属于自然灾害,通常可认定为不可抗力。但根据法律规定,不可抗力需同时满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三个要件。 物流公司虽承认责任,但如果能证明已采取合理防范措施,可能主张减轻责任;若防护措施不到位,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S店若以"交付完成"为由推卸责任,需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时的质量检验义务,并明确告知李女士运输风险。 若交付时车辆完好,而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受损,风险应由买受人承担;但若交付时存在隐蔽瑕疵或运输安排不当,销售方仍需承担责任。 作为消费者,李女士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4S店在销售过程中应明确告知车辆运输方式、风险分配及可能的损失处理方案。 即便风险已转移至买受人,若车辆因运输导致严重损坏,不符合"合格新车"的质量标准,李女士仍可要求4S店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修理、更换或退货等。 对此,您有何看法?
河南郑州,女子花费31.68万元订购一辆新能源汽车,销售表示需从外地调运,并主动
用心的茂溪
2025-10-14 22: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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