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江苏常州,一对夫妻因为做河道保洁,长期都住在船上,为了防止船上的财产

烟雨评社 2025-09-02 15:32:51

“冤不冤!”江苏常州,一对夫妻因为做河道保洁,长期都住在船上,为了防止船上的财产被偷,他们特意养了一只藏獒“看家”,谁知一位路人为了放生乌龟,结果跑到了这艘船上,被藏獒咬到后又吓得摔成重伤,构成九级伤残,而法院的判决却出人意料! 怀着一颗积福行善的心,市民张某提着几只准备放生的乌龟来到河边。他一眼就瞧见一艘停在岸边的船,想着上去放生既方便又舒服,便自顾自地踏上了甲板。他不知道,这一脚踩下去,踩碎的不只是平静,还有自己后半生的安稳。 这艘船并非无人所有,它是一对王姓夫妇的家。夫妻俩是河道保洁员,常年吃住都在船上,里头装着他们全部的家当。为了防盗,他们养了一条藏獒看家护院。这狗可不是一般的土狗,而是城市里明文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而且王某夫妇压根没给它办任何合法手续。 他们觉得,在自己的船上,狗又是自由活动的,应该出不了什么岔子。有人说船上挂了警示牌,提醒有恶犬,但匆忙登船的张某显然没看到,或者说根本没在意。他满心欢喜地准备放生,却不知自己闯入了一个充满危险的私人领地。 张某前脚刚上船,藏獒的警报就响了。陌生的气息让它瞬间进入战斗状态,对着张某就是一顿狂吠。张某哪见过这阵仗,吓得两腿发软,魂都快飞了。他本能地转身想跑,可船上空间就那么大,还没等他逃离,藏獒就已经扑了上来。 混乱之中,张某被狠狠咬了一口,接着在躲闪时脚下一滑,重重摔倒在地,当场就动弹不得,剧痛难忍。周围的人听到动静赶来,赶紧叫了救护车,将他火速送往医院。 医院的诊断结果让人心惊:重伤,九级伤残。这一趟“行善”之旅,换来的是超过30万元的医疗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躺在病床上的张某又气又委屈,他想不通,自己明明是做好事,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 伤情稳定后,张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全额赔偿。法庭上,王某夫妇大呼冤枉,他们辩解说,是张某自己擅自闯进来的,狗护主是天性,谁能料到会发生这种事?再说了,他们只是普通清洁工,哪有能力赔付这笔巨款。 然而,法律的裁决自有其冰冷的逻辑。法院首先确认了一个核心事实:王某夫妇饲养的藏獒是禁养犬,且无证。这就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法官指出,对于饲养这类危险动物伤人的情况,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 这个意思就是不管你有没有主观过错,比如是不是忘了拴绳,有没有挂警示牌,只要你养的禁养动物伤了人,你就得负全责。法律认为,你选择饲养这种“移动的炸弹”,就必须承担它可能带来的所有风险。 那么,张某私自上船也有错。但法院认为,他的这个过错,还没达到可以减轻狗主人责任的程度。法律规定,除非受害人是故意挑逗、攻击动物,否则饲养人的责任无法减免。张某只是想上船放生,并非故意去招惹那条藏獒。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夫妇承担张某全部的合法损失,共计三十多万元。这个结果让王某夫妇彻底懵了,他们万万没想到,一条用来看家的狗,竟然会带来如此沉重的代价。 这起案件也在网上炸开了锅,很多人不理解,觉得“私闯民宅”的人反倒成了“完美受害者”,这公平吗。 这起判决无疑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法律对禁养犬是零容忍的,任何侥幸心理都要不得;同时,也提醒我们,尊重他人的私人空间,不只是礼貌,更是对自己人身安全的负责。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男子擅闯私船放生乌龟,被船上藏獒咬伤摔致九级伤残,法院:船主全责赔30万》河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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