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杨某与黄某离婚后,因认为尚有事宜未协商清楚,试图联系黄某,却被对方拉黑、电

北岛社会 2025-08-28 05:15:31

四川,杨某与黄某离婚后,因认为尚有事宜未协商清楚,试图联系黄某,却被对方拉黑、电话也不接,完全失联。杨某转而联系黄某父母,对方也置之不理。一气之下,杨某前往黄某 父母家中,竟以放火的方式想逼对方出面,不料火势失控引发火灾,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被判刑两年四个月。 据红星新闻报道,杨某与黄某因性格不合办理离婚。离婚后没多久,杨某觉得两人之间还有些事情没说清楚,想找黄某好好协商解决一下,可他尝试联系黄某时,却发现自己早已被对方拉黑,打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彻底失去了联系。 联系不上黄某的杨某心里憋了一股气,越想越不是滋味,于是又转而给黄某的父母打电话,希望能通过他们联系上黄某,或是帮忙协调解决问题。

可黄某的父母态度十分激烈,直接表示“孩子们的事情我们管不了”,不愿插手两人的纠纷,这让杨某的情绪更显郁结,一口恶气没处发泄。 思来想去,杨某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干脆动身前往黄某父母居住的小区。

离婚前,杨某经常和黄某一起去看望黄某的父母,物业对她有印象,便没有阻拦,让她顺利进了小区。

更巧的是,黄某父母家安装的是密码锁,杨某之前就知晓密码,就直接开门进了屋。 进屋后,杨某发现黄某父母不在家,这让她的怒气更甚。

他觉得黄某一家就是故意躲着自己,他们全家都认为她是“无理要求、无理取闹”。

越是见不到人,她就越想逼对方出面解决问题。这时,一个大胆又极端的念头在他脑海中冒了出来。 于是,杨某打开家里的柜子,取出一件羽绒服。接着拧开厨房的燃气灶,将羽绒服放在火上点燃。

等羽绒服烧起来后,他拿着燃着的羽绒服走进卧室,直接扔在了床上。

他原本打算拍一段视频,用视频威胁黄某一家露面,可没成想,刚拍了没一会,火苗就窜得极快,远超他的预料。 杨某顿时慌了神,赶紧跑去接水扑火,可尝试后才发现,仅靠接水根本压不住火势。情急之下,他又急忙打开房门,跑到楼道里寻找消火栓,想继续灭火。

但此时火势已经失控,床上的被子、床单全被引燃,连卧室里的衣柜、桌椅等木制品也烧了起来,浓烟很快弥漫开来。 没过多久,楼上和隔壁的邻居就发现了火情,楼道里瞬间充满了喊叫声,不少居民匆忙逃生。

小区物业看到火情后,也第一时间拨打了 119 报警。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小区展开救援,经过一番努力,火势很快得到了控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在消防人员灭火期间,杨某主动配合工作,向消防人员详细说明了火情的缘由、火灾发展的过程以及火灾形成的具体情况,还协助消防人员开展灭火工作。

这场火灾不仅导致黄某父母家的房屋严重烧毁,其他楼层和邻居家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经相关部门核实,所有受损方的经济损失加起来共计人民币 7 万余元。 事后,杨某也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承担了赔偿责任,向所有受损方支付了相应的赔偿款。

但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考虑到杨某在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赔偿受损方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终以放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杨某明知在居民楼内放火会引发火灾,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却仍故意实施放火行为。

尽管火灾最终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已导致黄某父母及周边邻居共计 7 万余元的财产损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完全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认定杨某构成放火罪,依法对其定罪量刑。 同时,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同时,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也是量刑时会考量的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本案中,杨某主动赔偿受损方损失、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罪行,这些情节确实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最终,已在量刑时充分考虑,对其做出了低于放火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础量刑的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

这既惩处了不当行为,又考虑到了实际情况,避免僵化办案。

对于杨某的行为,你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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