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贵州,女子买了一套二手房,搬进去不久从邻居口中得知,前房主的爸爸在这

南风意史册 2025-08-27 15:34:08

“吵翻了!”贵州,女子买了一套二手房,搬进去不久从邻居口中得知,前房主的爸爸在这个房间里因病过世,女子觉得这是“凶宅”很不吉利,就找对方要求退钱退房,但对方却坚持这房子很“很干净”,女子只好将他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房子里死过人就是凶宅,他故意隐瞒就该退钱!”   贵州的杨女士买了套二手房,搬进去没几天就听邻居说,前房主的爸爸就是在这套房子里去世的。杨女士觉得,前房主之前说房子 “干净” 就是骗她,要求退钱退房,可梅某不肯。   杨女士气不过告到法院,结果一审、二审都输了。   杨女士是通过中介看中这套二手房的,和梅某谈好价格后,签合同、办过户都挺顺利,没出什么问题。唯一和房子历史有关的事,就是签合同前杨女士随口问了句 “这房子干不干净啊?”,梅某笑着说“没问题,很干净,你放心住”。   当时杨女士以为“干净”是说房子没漏水、没质量问题、没产权纠纷,就没多问;梅某也没往别处想,觉得自己爸爸是正常生病走的,不算房子“不干净”,俩人就这么稀里糊涂达成了“共识”。   可杨女士搬进去还不到一个月,有天在楼下跟邻居聊天,邻居无意间提了一嘴:“这房子挺好,就是之前房主他爸,74 岁那年在主卧里走了,之后房主就赶紧把房子卖了”。   听完这话杨女士懵了,越想越不舒服,当天就联系了梅某。   杨女士开门见山说要退钱退房,理由是“你之前说房子干净,却瞒着有人死在里面的事,这就是骗我”。   但梅某坚决不同意,他说:“我爸是生病正常走的,又不是被人杀了或者自杀,怎么能算凶宅?你当时问‘干净’,我还以为你问的是房子漏不漏,哪知道你在意这个啊?”   俩人吵了好几次,谁都不让谁,杨女士没办法,只好收集证据把梅某告上了法庭。   开庭的时候,俩人的说法对着干。杨女士拿出邻居的证言,说 “老百姓都觉得死过人的房子就是凶宅,这不仅影响我住,以后想卖也卖不上价,他必须提前说”。   梅某反驳道:“我问过律师,只有自杀、他杀这种不正常死亡的房子才算凶宅,我爸是自然死亡,法律没规定我必须说”。   杨女士还怀疑 “他爸刚走就卖房,明显是故意瞒着不想说”,可梅某说“卖房是因为想换套大点的房子,跟我爸去世没关系”。   法院看完案子,结合法律和之前的判决的案例,最后驳回了杨女士退钱退房的请求。   法院先确定了法律上“凶宅”的定义,说按以往的判决情况,只有“不正常死亡”的情况才算“凶宅”,而老人生病自然死亡,所以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凶宅”,也不算房子有重大问题。   接着又说清了卖家的“告知义务”,法律规定卖家要主动告知房子的情况。   但“房子里有没有人自然死亡”这件事,要是买家没明确问起,卖家没有必须主动说的义务,这次杨女士就只笼统问了句“干不干净”,没特意说明自己在意 “房子里有没有人死过”,所以梅某当时的回答不算 “故意隐瞒”。   杨女士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上诉,可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其实这事本来能避免:要是杨女士买房前,把自己在意的点明确说出来,甚至写进合同里,说不定就不会闹到法庭上。   所以这也提醒我们,买房是大事,要是你特别在意“凶宅”“风水”这些,别只随口问一句,一定要在合同里写清楚,同时也可以通过中介、居委会或者老邻居多打听打听房子的情况。   对卖房的人来说,就算法律没要求,要是知道房子有可能影响买家决定的事,主动说清楚比较好,既是尊重别人,也能少点后续的麻烦。   不要因为没说清楚、想当然,最后双方闹得不愉快。   信息来源: 法治进行时|2025.8.8 买房后得知原房主父亲在屋内去世,女子认定房子不吉利要退房   文|黑子 编辑|南风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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