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道,陕西渭南,男子订婚给女方10万彩礼,女友就跟他住在了家里。同居2个月后

剑指天涯笑江湖 2025-08-26 11:34:46

近日报道,陕西渭南,男子订婚给女方10万彩礼,女友就跟他住在了家里。同居2个月后,两人都出去打工,就没住在一起,只是偶尔相聚一下。而后两人矛盾越来越多,期间男子为哄女友还给她买了2部手机,可关系并未缓和,男子提出退婚,让女方退还10万彩礼和2部手机,女方父母:按当地农村风俗,男方提出退婚,女方不应退还彩礼! “明明是你主动提的离婚,凭什么要我们退彩礼?”面对前来协商的男方家人,女方父母态度坚决地甩出这么一句话。 法院审理后认为,彩礼是以双方结婚为前提而赠与的钱财,但双方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所以尽管女方父母坚持“男方提出退婚,女方不应退还彩礼”,但法院明确指出,这应该根据两人的实际情况而定,而不是简单地依据地方习俗。 最终判定女方需要返还彩礼6.5万元,至于两部手机,法院认为这是为增进感情而自愿给付的财物,不需要退还,但许多人没想到女方居然主动要求退还了手机。 如今彩礼习俗盛行,并且衍生出各种地方性的“规矩”,但这些民间约定往往与现行法律存在冲突。所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来认定彩礼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并非完全否定传统习俗的价值,而是在尊重习俗的同时,兼顾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在这起案件中,法院没有支持男方要求全额返还彩礼的要求,也没有采纳女方“完全不退”的主张,而是基于两人的综合情况判决返还部分彩礼。 比如在渭南市另一起案件中,一对恋爱五年的情侣在订婚后分手,法院考虑到双方同居时间长达五年,且是男方主动提出分手,最终酌情判决女方返还60%的彩礼。 希望大家能够明白,现代社会强调男女平等,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而不是沦为一种变相的财务交易。如果过分强调彩礼的“规矩”,而忽视了婚姻的感情本质,那么这样的婚约也就失去了真正的意义。 也就是说传统习俗需要得到尊重,但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地方风俗可以作为一种文化传承,但不能成为损害他人权益的依据。 信息来源: 红星新闻丨《订婚不到一年男子欲退婚,女方父母辩称按当地风俗“男方提退婚,女方不退彩礼”!判了》 中华网丨《男子欲退婚起诉女方退还10万元彩礼,法院判决退还6.5万》 文丨小王 编辑丨史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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