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河南许昌,一男孩考上大学,父母奖励他5300元,让他换个手机,他在某二手平台买了部苹果16pro,卖家“走平台要手续费,私下交易更划算”,男孩同意了,说可万万没想到,他却收到2袋零食,手机不翼而飞。而快递说是卖家掉了包,卖家却说快递把手机顺走了,她放零食是为了减震。两边踢皮球,男孩彻底傻眼了。 8月9日,据都市报道报道,小杨接到了某大学录取通知书。 十年寒窗苦读终于金榜题名,他苦尽甘来,父母也非常高兴,奖励他5000多元钱,让他换一部好手机。 小杨看上了一部苹果16pro,但他是个体谅父母的孩子,知道父母挣钱不易,就决定去某二手平台买一部,性价比高一些。 于是,他在某二手平台选到了心仪的苹果16pro,对方是个女卖家,女子告诉小杨,他们是同城联系,他现在下单,晚上就能收到货,很方便。 但女子提出,在平台联系有手续费,要求线下完成,能省二百多块钱。 小杨涉世不深,一看省钱,立马同意了,他支付了5300元,然后坐等手机到货。 晚上9点多,快递小哥敲开小杨家的门,把手机送到他手机。 按照规定,小杨当面验货,可他打开手机包装傻眼了,里面压根没手机,竟然是2包零食。 快递一看也吃惊不小,让小杨赶紧报警,说他可以给他作证,他没收到手机。 小杨就纳闷了,明明女子给他发了打包视频,手机为啥不翼而飞? 记者联系快递小哥,问他有没有亲眼看到女子打包时,把手机放进快递里?对方说,他看到女子把手机放进去了,但她有没有掉包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包装了20分钟,给他的时候,盒子里有没有手机,他就不知道了。 快递员又提供了一个可疑信息,说他在女子身后,拍她打包的照片了,总感觉女子有意避着他,感觉鬼鬼祟祟的。 因为包装时间长达20分钟,快递拿到手时,快递员并没注意重量,就急匆匆走了。 记者又联系女子,女子却说,因为是二手手机,没有原包装,她怕手机运输过程损坏。 之所以放2包零食,是故意的,为了减震,她千真万确把手机装进去了,她完成手机交付。 之所以为啥没了,那应该是运输环节出的问题,路上发生了什么事,她也不知道,言外之意就是被快递员顺走了,不应该找她。 这回,该轮到小杨傻眼了,双方互相质疑,难道他自认倒霉,他当然不做这个冤大头,于是,小杨报了警,目前还没结果。 有人说,5400+就可以买个新的16pro128G了,这个肯定是卖家的问题,交易时就有问题,让跳过平台私下交易。 要么货到付款,要么通过平台,要么见面交易,不考虑先款后货。小伙子太嫩了,考上大学说明智商没问题,但社会知识太缺了。 卖家的问题,或者物流的问题,发货的时候,快递会验货的。 为什么不走平台?平台骗子确实多,但是平台有很多次提示,不要离开平台交易你偏是不听。 《民法典》第598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卖家需将合同约定的手机交付给买方小杨,并确保标的物符合约定无损坏、无调包。 卖家需通过合法方式完成所有权转移,如签收确认。 卖家声称已将手机放入快递盒,但小杨实际收到的是零食。 根据快递员证言,卖家打包时间长达20分钟且行为“鬼鬼祟祟”,存在调包可能性。若卖家故意放入零食,则构成根本违约,需承担返还货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卖家主张“放零食是为了减震”,但二手手机交易中,减震通常采用泡沫、气泡膜等常规材料,而非两袋零食。该解释不符合交易习惯,且与快递员观察到的可疑行为矛盾,抗辩理由不成立。 若卖家无法证明已交付手机,则需向小杨返还5300元货款,并可能承担因违约导致的间接损失,如报警、诉讼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网络交易平台需承担以下责任:平台需提供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若平台未履行该义务,消费者可要求平台赔偿。 若平台明知或应知卖家利用其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需与卖家承担连带责任。 卖家诱导小杨脱离平台交易,以“省手续费”为由规避平台监管。 平台通常会在交易页面提示“勿脱离平台交易”,若小杨能证明平台未充分提示,则平台可能因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部分责任。 若平台已提供卖家基本信息且无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中,卖家通过平台联系小杨,平台可能因未及时排查异常交易行为,而被认定存在疏忽。 实践建议:小杨可同时要求平台提供卖家信息,并主张平台未尽到风险提示义务,要求其协助追偿。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河南许昌,一男孩考上大学,父母奖励他5300元,让他
社会文化栈
2025-08-10 14:16:50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