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息烽,女子入住新房,人逢喜事精神爽,她碰到邻居就热情打招呼,结果邻居凑近她耳边,悄悄地跟她说:“你买的这个房子不太吉利啊,里面死过老人!”女子一听,瞬间感觉新买的房子有些阴森,让她毛骨悚然,于是她找原房主要退房,可原房主说:“老人都已经74岁了,因病离世属于自然规律。” 杨女士才买了套新房,可住了没多久,有天她像往常一样和邻居打招呼时,对方却突然凑近她耳朵,神神秘秘说:“你买的房子不太吉利,里头死过老人!” 这话让她瞬间愣住了,回到新房后,她想着这件事总是觉得心里发毛。 于是她就找到原房主理论,原房主倒也坦诚:“老人74岁了,是因病走的,这是自然规律啊。”可杨女士咽不下这口气,觉得自己被“骗”了,干脆把原房主告上法院,要求退房还钱,理由是对方“虚假陈述、构成欺诈”。 法院审理时,把“凶宅”说得的明明白白:法律里其实没“凶宅”这个正式定义,但打官司时,大家默认“凶宅”得是发生过自杀、他杀这类非正常死亡的房子。老人因病自然离世,属于生命正常规律,还够不上“凶宅”的边儿,最终,法院驳回了杨女士的退房请求。 这件事曝光后,网友们炸开了锅:有人直戳戳说:“要是自然死亡也算凶宅,全中国得有多少房子没法卖?谁家没老人啊!” 也有人拧着眉头琢磨:“法律这么判没错,但原房主要是提前说一声,说不定就没这官司了,买房的人图个心里踏实,知情权总得顾着吧?” 说到底,房子不只是钢筋水泥,还装着一家人的日子,也装着买家的期待,但法律讲规则,“凶宅”得按“非正常死亡”来认,可老百姓买房,更在意心里头的“膈应”,哪怕是自然死亡,也想提前知道。 这件事也提醒了我们:买房时一定要把情况跟买房的顾客讲清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买房的顾客也应该主动多问一问,毕竟谁不想安心的住在新房子里呢。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因为买房破产了,你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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