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跟丈夫结婚一年后才发现,对方已经感染艾滋12年,而且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

血影狂刀 2025-08-01 01:48:32

女子跟丈夫结婚一年后才发现,对方已经感染艾滋12年,而且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双方结婚前还做过婚检! 而这样的奇葩事就发生在重庆云阳,在2023年2月份的时候阿华和阿芳二人登记结婚,到4月份的时候就开始了分居生活,而在这之间二人并没有做过亲密的事情。去年3月份的时候阿芳突然发现,自己的丈夫阿华一直在吃药,一问才知道对方患有艾滋病,而且有十多年之久。而丈夫解释二人不发生实质关系,也不要孩子,是属于形式上的婚姻,所以才没告知。 在得知真相之后,阿芳就跟丈夫协商离婚。而在这期间她越想越是崩溃,结果就一度出现了焦虑抑郁状态。在今年一月份的时候,阿芳起诉了阿华,要求对方赔偿她5万块。后来经过法院审理,二人的婚姻关系被撤销,同时阿华赔偿了阿芳2万元。在讲这个事之前呢?我再给大家分享一下媒体在6月份报道的两起案例。 一女生在婚检的时候患有艾滋,首诊医生上报了疾控中心,疾控中心联系女孩时,女孩明确提出不能告诉她丈夫。结果没多久她丈夫患上艾滋。于是女子的丈夫恼羞成怒,去卫健委起诉了首诊医生,医生被停职待业。另一起案例中,女生也被查出艾滋,医生告知了她的对象,结果她结不成婚。恼羞成怒的女子投诉医生,医生被停职三个月后辞职了。 我之所以要拿出后边两个案例,其实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是,这种事其实并不是个例,而类似事件的背后,则是反映出了,婚检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原本婚检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对双方健康程度的了解,以及对一些遗传性疾病的预防和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可在现实中出于对隐私权的尊重,婚检结果基本不告诉双方,就相当于婚检只是走了一个形式而已。 保护双方的隐私权本无可厚非,但是不应是以牺牲健康知情权为前提。就像是我后边所提到的案例,医生没告知女子丈夫,结果导致对方感染了艾滋,这又是不是在纵容疾病的传播?所以做到如实告知,这应该是基础要求。当然了更应该有兜底免责政策,让医生没有如实告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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