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接触的事实来看,结婚生小孩的群体少得可怜(总和生育率已低于日本)。我建议立即从个人所得税层面进行政策导向: 1.对于不婚不生的群体,强制缴纳个税负担20%保证金,如结婚则按照国债收益一次性返还,退休则返款累计本金; 2.对于已婚不生的群体,按现有税负增加10%社会抚养附加税直至生育; 3.对于一孩、多孩的,专项附加扣除档次优惠叠加,外加按月奖励的专项抚养资金。 总体来说,不生的来给生的付费,因为社会的总体发展需要由生的来承担,结果上并不公平,社会也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健康方向。 刻不容缓了,你们觉得呢?
从近期接触的事实来看,结婚生小孩的群体少得可怜(总和生育率已低于日本)。我建议立
默思他爸
2025-07-19 1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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