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江远曾撞死人,江旭东因此被腐化

易梦追剧日常 2025-07-04 15:00:56
以法之名 四年前,江远因酒驾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直接导致他人死亡。禹天成暗中操纵此事,利用自身势力帮助江远掩盖罪行(如篡改证据、疏通关系),使其逃脱法律制裁。 禹天成故意保留江远肇事的完整证据链,以此要挟江旭东。他看中江旭东的省级权力(时任海东省人大副主任),要求其成为保护伞,为天龙集团的非法活动提供庇护。 于是,江旭东被迫沦为保护伞。江旭东为保全儿子前途及家族声誉,被迫与禹天成合作。其一干预万海案调查,阻挠洪亮追查乔振兴死亡真相;其二默许禹天成侵吞铜镍矿资源,压制司法系统对黑恶势力的清查。 - 江远不仅未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他假借“新能源创业”名义回归,实则配合禹天成低价收购万家矿产,甚至策划更极端的犯罪(如后续枪击案),进一步将父亲拖入深渊。 - 与禹天成的商人思维不同,江远行事不计后果。 1️⃣酒驾致死后毫无悔意,反用把柄要挟父亲和禹天成; 2️⃣为谋利主动推动暴力事件(如蓄意制造矿难、枪击案),远超禹天成的“理性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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