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一男子约女友闺蜜一夜情,并承诺给她3000元,闺蜜称有眼缘就可以。随后两人一起吃饭时,男子将迷药放进对方饮料中,闺蜜喝完后,说两人有眼缘,随后在附近的宾馆中发生关系。可女子一直没要到3000元,40天后报警称强奸,法院如何判?
2023年5月,宜昌市的一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事件的主角是一名男子程景熙和其女友的闺蜜林国姿。
两人在一次聚会上相识,程景熙对林国姿产生了兴趣,便提出了一项条件:支付3000元,换取一场“付费约会”。
林国姿考虑后,觉得两人有眼缘,便没有拒绝。
当时她并未觉得这会发展成什么严重的事情,反而认为这只是一场“交易”,双方都能从中得到某种满足。
两人约定了在接下来的周末一起吃饭,之后再共度时光。
但在这顿饭中,程景熙悄悄在林国姿的饮料中投放了迷药,致使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知觉。
等到她恢复清醒时,已经在附近的宾馆中与程景熙发生了性关系。
虽然林国姿并未表现出强烈反抗,但事后她清楚地意识到,这一切并非她完全自愿。
在她看来,自己是在被迷药控制的情况下,才和程景熙发生了关系。
同时,程景熙并未兑现承诺支付她3000元。
40天的沉默后,林国姿终于报警,称自己遭到了强奸。
许多人认为,当受害人在昏迷状态下无法反抗时,是否能够算作“自愿”行为呢?这种情况下,加害者是否应承担完全责任?
在法律界的标准中,强奸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暴力”,还有侵犯受害者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在本案中,程景熙使用迷药让受害人失去意识,显然已经严重违背了林国姿的选择权。
过去,许多类似案件可能只被判定为“强制猥亵”或类似罪名,但随着法律的完善,这类案件的判定标准也更加明确。
比如,近年来一些判例中,法院明确指出,任何形式的欺骗、暴力、药物控制等手段,都会被认定为强奸。
在陈刚案件中,尽管未能证明强奸罪,但他的盗窃行为和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不仅如此,本案中的程景熙也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院对他的判决指出,他不仅仅是参与了一次“付费性交易”,而是在通过迷药的方式剥夺了林国姿的自由选择权。
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基本伦理,特别是在女性的身体自主权方面。
最终,程景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要求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实际上,无论是在爱情关系、朋友关系,还是性关系中,尊重对方的选择权和自主权应当是基本的底线。
在这个案件中,程景熙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
更令人不解的是,程景熙不仅通过药物控制受害人,而且没有履行自己所承诺的支付,这种欺骗和强迫的行为,不能不让人对他的道德底线产生质疑。
在社会上,许多人将这一事件与其他明星案件进行了对比。
例如,李天一的案件中,公众普遍认为李双江和梦鸽的家庭教育问题,可能是导致李天一犯罪行为的根源。
这种讨论不仅仅是在反思家庭背景的影响,也让人重新审视了明星家庭对子女的教育责任。
事实上,明星的行为往往被放大,李云翔的案件也是如此,当公众期待一个公众人物符合某种标准时,一旦这个人物涉及犯罪,其形象便会彻底崩塌,给社会带来不小的震动。
与此类似,程景熙在本案中的行为也被公众认为是一种道德的“崩塌”。
作为一个普通人,程景熙的所作所为不仅令人唾弃,更加突显了法律在应对类似犯罪时的重要性。
在他的案例中,社会对其道德观和责任感的质疑,实际上是对一个人如何处理与他人关系的警示。
这起案件带来的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惩罚,它还促使社会反思“付费性交易”背后的潜在风险,尤其是在男女关系中的权力不对等问题。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迷药等不正当手段的使用,往往掩盖了案件背后的更多伦理和道德问题。
对于女性来说,如何保护自己免受这种侵害,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此次事件再一次强调了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对于性侵行为的严肃态度。无论任何人,无论男女,在面对类似的情境时,都必须清楚地知道,尊重他人的选择权和自由意志,是所有关系中最基本的准则。而法律,正是这种社会规范的底线。
彬哥
真是无耻之极,丢男人的脸,约定要给的钱就不能赖账,这种垃圾就该ED
遇见你 回复 11-07 11:53
破坏规则,几千万单身汉都没有这样的机会
油腻大叔 回复 11-08 09:26
以后有钱都嫖不到那才悲哀,单身狗难
风雨夜归人
这种钱也赖,你他妈还是男人吗?
我的神啊
三千块也不贵啊
菲琳克丝 回复 11-07 21:23
主要是用了药还不给钱
?? (小白) 回复 11-07 15:51
没看到用药了?下次读仔细点再说
大菠菜
人渣 就是这样我们才搞不到妹子的
和谐社会
男的有本事给了3000的话,然后跟女友结婚,说不定往后这个闺蜜还能作为小三。我就听说过这种,把老婆闺蜜发展成小三还生育有孩子,小三能上位的,也有把两人一起收和睦相处的,一切看男的本事,那个本事不见得是有很多钱。
用户10xxx92
3000元十年,死未
用户10xxx80
使用药物将对方迷晕,这个性质可就差之千万了!
瞎搞
啥明星不明星的,都是工作
用户10xxx49
牛头不对马嘴
提來米蘇
嫖德丢尽
勇士
有女友了还想入非非搞女友闺蜜,毫无道德底线,渣到恶臭地步,这种人婚后肯定频繁出轨,谁嫁谁倒霉,姑娘们找男友找老公睁开眼人品很重要,别被甜言迷惑双眼,那些朝三暮四之人不可托付,早断早远离霉运
谁动了我的500万
这图看着像侯呈玥
海上城市
出来混,要带头盔
启墨
这女的等了40天才报警,这男的高帅富最少占两条,可惜人品太差想白嫖[得瑟]
烈火雄心
你应该改名叫犯贱。
用户13xxx28
扯蛋
用户10xxx28
省3千坐10监,真是个大聪明。
阿水
能编的好点吗?,40天什么证据都没了还能告的了
stone5240
对这样的事情,法律是不是需要重新调整条款,40天啦?本来女方自己就带自愿行为?只是这个男人为啦追求刺激,采用啦不同的方式。法律不能一味偏袒某方,给人感觉这本就是一桩由于道德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
如果、我懂 回复 11-07 19:20
自媒体瞎编而已,40多天怎么可能取证得了。
用户10xxx62 回复 11-08 06:29
给冥币就不违法了啊,
超越
活该,这下好了,为了省3000元,要坐10年牢,还得赔钱,这叫赔了夫人又折兵
星晨
扯蛋,没听说强奸能判十年的
红色警戒ra2
还真是强奸
红箭
呵呵,十年?[吃瓜]
123
谈好的事,采取违法手段,还不履行承诺,支持判刑
用户10xxx76
过了四十天还有什么证据!这也算强奸
微风
[无奈吐舌]
用户98xxx95
我怎么看着像是那个演网剧的
鱼丸
既然女方同意了,为何还下药?
用户10xxx77
这种男人就是该死
土匪哥哥
明明能用钱能解决的事非要用药[哭笑不得]真不是东西。
along
不算强奸,算卖淫
YWJ
规则不能破坏!以后还怎么玩?
郭锦希
牛头不对马嘴如何确定别人用药了的
涌流
40天后才知道是迷药所致?胡骗!
往事如烟
卑鄙加无耻,破坏行规[抠鼻]
鞭长莫急
说话不算数,活该
如果、我懂
瞎编乱造
用户11xxx28
不讲武德,丟尽男人的脸!
用户10xxx37
关键是钱 给了啥事都没有了 毕竟都过40天了
李先生
男人嘴骗人的鬼
唯一的可能
太无耻了,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
三生四眸
这十年不值啊,几个亿十年差不多
用户10xxx67
搞不懂,都过40天了,什么证据都没有,只要男的不承认就拿他没办法,怎么告?
浪人
你真的确定是40天后?40天后是你出庭做的证吗?
用户10xxx00
不能享受过程,应该视为强奸!
小
什么乱七八糟的
用户10xxx13
40天了,凭什么说强奸
用户10xxx40
男人下药,单方面运动,女人没感受到愉悦,心中难平。
用户14xxx34
只要放了药,必须重判
用户95xxx22
看到判十年就好了,这下高兴了吧?
onizuka
哈哈哈傻子,省几千块蹲几年牢
来晚了
有这种男人支持宫刑
绿茶
第一次3000,说不定后面就免费,可惜了呀,你不想给钱让给我也行,你这个败类!
用户10xxx15
明明是嫖娼,结果用上迷药了,嫖资也赖账,这种男的判个20年都没人同情
用户10xxx08
道德?呵呵吧,想起了就挂上嘴,不想要了就随意踩下脚下!反传统道德的事做的还少吗?又有何资格以道德要求普通人?
。路
40天了还有证据吗?诬告
开心就好
照片是短剧女主,看过几部她拍的短剧
鸿运当头
所以说做人要讲信用,不然迟早要吃大亏
用户45xxx90
用药就妥妥的强奸,没跑
ai
这人不讲武德
心痛2021
这图明显就是一个短剧女主的图
今日方知我非我
主要是没给钱
七月江南雨
3000都答应了,活蹦乱跳的你不玩,就喜欢玩没知觉一动不动的?
一个朋友
40天了还有什么证据?扯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