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遭拒当场摔死小狗,哪里像个“爱宠人”!| 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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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拿无辜小狗出气,压根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也完全不是“爱宠人”该有的样子。

▲男子买狗后不满意,返回找商家退款遭拒绝,当场将小狗摔死,引发了大量争议。图/网络视频截图

文 | 流水

近日,多位广西柳州网友发视频称,一男子买了一只小狗后不满意,返回找商家退款遭拒绝,一气之下当场将小狗摔死。据极目新闻报道,4月27日上午,一名视频发布者告诉记者,此事发生于4月25日晚,小狗约两个月大,“被摔死了,好像有个女孩拿去火化了”。

“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大庭广众之下,男子公然摔狗,这一行为不仅引起了现场人员的纷纷指责,也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反思。其暴戾背后,是对生命的漠视,暴露了其内心的冷漠和无情。

2个月大的小狗,用自己的生命给这一场买卖双方的争吵买了单。男子的摔狗行为,即便是出于一时冲动和不满,也是极其残忍和不可接受的。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已有多人拨打电话反映此事,已通知相关部门去处理。大家对此事的不满,已然表明男子的行为逾越了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

需认识到的是,如果说此前的“人狗冲突”大多是由于狗主人遛狗不拴绳等不规范养狗行为,打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所致,那么此次男子的摔狗行为,则纯粹是把宠物当成了发泄个人情绪的工具。

该男子既然选择买狗,大概率也是希望养个宠物,否则何必花这份闲钱。如果选择的狗不符合心意,当然可以找商家协商,协商不成,也可走仲裁、起诉等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男子作为消费者,对消费纠纷的解决,自有相关的法律渠道。而一言不合,就拿无辜小狗出气,压根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也完全不是“爱宠人”该有的样子。

何况在公共场合,这种暴力行为不仅显示该男子在面对矛盾纠纷时易走极端、不成熟的处事心态,也反映出其公德意识的缺失。

当前,随着宠物市场的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饲养宠物来陪伴自己。然而,一些人在购买宠物时并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考虑,导致购买后反悔或无法照顾宠物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对宠物造成了伤害,也给商家带来了困扰。

不久前,广东韶关市仁化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谢某在网上购买一只西施犬,收到后因样貌和健康等问题要求卖家退款,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谢某的诉讼请求。而此次涉事男子直接摔狗的行为,则把这种宠物交易的矛盾更直观地展现在了公众面前。

从法律层面而言,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虐待动物行为的规制还存在不足,该男子此番行为恐怕也难以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无论是当场指责,还是事后拨打便民热线反映,或者将相关视频发到网上曝光,都已表明,大家对这种公然施暴行为的不容忍。随着官方的介入,涉事男子也将为自己的鲁莽和不理智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此事也提醒,个人在购买宠物前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考虑,确保自己有能力、有意愿照顾宠物的一生。而商家在销售宠物时也应该尽到告知和提醒的义务,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无论如何,都需明确的是,尊重生命、善待动物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鲜活的生命不应成任意施暴的对象,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底线,不容任何人践踏。

撰稿 / 流水(媒体人)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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