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后,为何7支执法队伍仍没有1200元的补贴?
最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中,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这7支执法队伍的改革备受关注。
虽然此轮改革,执法事业单位改革是一项重要内容,但改革的目的仍然是倾向于构建现代公益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效能。通过深化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改革,重点解决机构职能交叉、行政化倾向等问题,推动事业单位回归公益属性。
之所以此次7支执法事业单位改革受到很多关注,那是因为长期以来,这些事业单位执法队伍中存在公务员、参公事业编、普通事业编及工勤人员混岗现象,同工不同酬、晋升路径模糊,这种身份的混乱直接影响了执法效率和队伍稳定性,成为改革亟需解决的痛点。
此次改革中,把握严控行政编制总量的原则,事业编人员转为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门槛极高。
多地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政策,这7支执法队伍的事业单位,在此次改革前已经改为参公单位或者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身份的还好点,通过最新一次事业单位改革,大多数执法事业单位都还保持原来的事业身份。
有些人也许好奇,哪怕此次改革事业身份改不了,为何改革后这7支执法队伍还不能像政法系统和司法系统一样,能享受到1200元每月的补贴呢?
其实,这里边存在一个误解。公检法和司法局这些单位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每月1200元的补贴,这些单位的事业编制是没有的,参公因为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他们的待遇和公务员一样,所以参公身份的人能享受到。
另外,公检法和司法局公务员和参公也只是在职的有这1200元的补贴,调离这些单位或已经退休的人,从调离或退休的第二个月起就会停工作这个1200元的补贴。
因此,7支执法事业单位没有1200元的补贴,严格来说,不是这7支执法队伍与政法和司法系统的差别,而是事业编和公务员制度的差别。
公务员是行政编制,其薪资和补贴由国家财政全额保障,且相关津贴补贴政策由中央或地方统一制定。公检法系统1200元的政法津贴是国家为补偿高风险、高强度岗位而设立的专项补贴,属于法定福利范畴。
而这7支事业单位虽然也是执法队伍,但是财政支持力度较弱,难以统一实施类似补贴。此外,事业单位的薪酬体系更依赖地方财政或单位自身收支状况,缺乏全国性统一标准备。
另外,根据统计,我国公务员不足1000万人,而事业人员则超过3000万人,其中事业单位人员远超公务员群体,庞大的事业编制人数导致财政分摊至个体的资金有限,财政需优先保障公务员的刚性支出,剩余资源难以保证事业编实现与公务员同等的待遇水平,事业编比起公务员缺少的职级并行、车补、执法补贴都是类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