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年轻女子不知什么原因,竟然踢打路边乞讨的残疾人,还抢走他讨来的钱。这

香橙国际说 2024-05-10 17:10:49

广西南宁,一年轻女子不知什么原因,竟然踢打路边乞讨的残疾人,还抢走他讨来的钱。这名残疾人因为身体不便,被踢打以后,无力反抗,只能远远看着女子。

更过分的是,女子还趁残疾人腿脚不便,追不上他,从残疾人身边地上一把抢过几张他们乞讨来的钱,转身就跑,然后回过身撕掉,边撕还边故意让残疾人看。而残疾人追又追不上,只能跪坐在地上,口齿不清地哭叫着:“打我!”“拿来!”

这段视频曝光到网上以后,引发关注。不少网友怀疑这名年轻女子是不是有神经病。

对此,当地警方回应说,女子没有精神病,不过这个事件已经处理完毕,残疾人没有受伤,但被撕烂了几块钱。现在残疾人对女子表达了谅解,不要求追究女子的责任。记者追问女子道歉了吗?警方说肯定有。

1、这个视频看的让人气愤,这样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干什么不好,仗着身体健全,去欺负一个残疾人,真是毫无道德可言。

对于这件事,有网友对女子没有受到处罚表示不解,说都打人、抢钱了,难道只要道歉就可以了吗?

2、确实,如果女子的行为属于抢劫,不管她道不道歉,抢到几块钱,都会涉嫌犯罪,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过,所谓的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方式,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而这个事件里,女子一方面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拿走钱财是为了当面羞辱、挑衅残疾人,另一方面她虽然曾有踢打残疾人的行为,但踢打残疾人并不是她拿走钱财的手段,她拿走钱财利用的是残疾人腿脚不便,追不上她。

所以,女子的行为不属于抢劫,最多算是抢夺。而抢夺罪与抢劫罪不同,是有立案门槛的,必须达到抢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才可以构成。因此她的行为也不能构成抢夺罪。

3、不过,这并不是说女子的行为不违法。

目前还不知道女子是为何做出如此令人不齿的行为。

如果她是没事找事,无故欺负残疾人,则将涉嫌寻衅滋事,一般要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她与残疾人是有矛盾基础,则踢打残疾人的行为属于故意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一般的殴打他人只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甚至只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像她这样,故意殴打残疾人,则需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最低也要拘留十日、罚款500元。

不过,因为女子的行为还无法构成犯罪,只是治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现在残疾人表示谅解,不要求追究女子的法律责任,所以警方确实不能再处罚。

不知道女子得到残疾人的谅解以后,有没有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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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远珍一生

远珍一生

1
2024-05-10 20:10

抢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香橙国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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