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急救车到达后未做心电图检查明确心梗诊断,造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原告陈述】张某于2017年10月5日因无力倒地,由家属拨打120急救。急救车到达后,未给张某做常规心电图检查,未能第一时间明确心梗诊断,延误心梗绿色通道抢救。 之后送到急救室后,医生仍未给进行常规心电图检查,而是让患者做头ct检查,导致患者病情加重,在家属一再要求下,才在19:50分给予心电图检查。 检查结果已经是心梗。心梗诊断后,医生未给予积极溶栓、介入等心肌再灌注治疗,导致患者于21:00死亡。 【被告认为】患者张某,男,51岁,2017年10月5日“120”急救中心夜班医生18时35分接到出诊任务,地点x城,迅速到达x城附近,由x城门卫保安指引找到患者。 当时看到患者时神志恍惚,言语不清,立即由120送入医院急诊、抢救室救治。经急诊抢救室抢救救治约2小时25分钟,患者临床死亡。患者死亡后家属对x医院“120”及急诊抢救的救治过程产生疑义。 【鉴定结果】x市医学会、x省医学会分别于2018年6月、11月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均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次要责任。 【判决结果】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判决,被告x市x医院承担40%的责任,赔偿原告医药费1083.74元,死亡赔偿金305323元(含被抚养人生活费2537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3983.2元,丧葬费12509元,交通复印费80元,鉴定费6000元,总计408978.94元。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急救车到达后未做心电图检查明确心梗诊断,造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梁伯伯
2024-02-28 23:33:45
0
阅读: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