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妈慌了,跟汪小菲要债变更难;台湾新规:再婚后不能拿赡养费
大S离世后的纷争:欠款、抚养权与新规
大S香消玉殒之后,一场围绕着她生前的诸多事务的纷争,在她的家人和前夫汪小菲之间悄然拉开帷幕。S妈对外宣称,要替已经离去的女儿向前夫汪小菲追回高达2.5亿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5530万)的欠款。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这里面涵盖了好多项目呢,像台北信义区那豪华住宅的房贷,大S生前向汪小菲的借款,还有离婚之后汪小菲给大S的赡养费以及给她的精神赔偿金等等。
台媒那可是分析得头头是道,他们觉得S妈向汪小菲“宣战”,背后的动机其实就是对遗产和抚养权的掌控欲在作祟。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落在S妈和具俊晔这边的话,那遗产就会由S妈代管,这2.5亿的债务自然就在代管的范畴之内啦,这样S妈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向汪小菲讨要这笔欠款。但要是抚养权到了汪小菲手里呢,那可就不一样喽,汪小菲身为监护人就能够管理遗产了。到那个时候,S家可就没权利去追回这笔欠款了。就算是能把大S在台北信义区的那个豪宅继承下来,可面对那剩余的两千万房贷,恐怕也是有心无力,根本没能力偿还呢。
说起这汪小菲和大S的离婚后赡养费纠纷啊,那可真是没完没了。这事儿在台湾都引起轩然大波了,以至于台湾决定要对相关的民法进行翻修。这不,2025年2月20日的时候,台湾民法里关于“再婚后不得再请求前次婚姻赡养费”的新规就通过了。按照这个新规呢,再婚后确实不能再请求前次婚姻的赡养费了,不过呢,这里面还有些其他的小条款哦。比如说要是赡养义务人因为要负担赡养费的钱,导致自己连生活都维持不了了,那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他的这个赡养义务的。
在这之前啊,每个月汪小菲得给100万的人民币作为赡养费。可是大S再婚之后,汪小菲就不想再支付这笔钱了,于是两方就像两只斗红眼的公鸡一样,开启了打官司维权之旅。几个回合下来,就在数月前的大二审中,大S这边可是败诉了呢。不过啊,要是大S还在世的时候,这官司还有转机,可如今大S已经离开了。专家们就预测啊,不管是S妈也好,具俊晔也罢,就算是重新为大S申诉讨回赡养费,那成功的概率也是微乎其微。
现在呢,汪小菲正在台湾和S家人(这里面小S可是作为S家的代表哦)紧张地商讨孩子抚养权、遗产怎么分配,还有那笔欠款该怎么偿还等这些问题呢。就像两拨人在拔河一样,双方都在努力争取自己的利益。到底最终是能够和平协商解决问题呢,还是又要闹到法庭上对簿公堂,这就像一个悬念一样,只能让时间慢慢去揭开谜底了。这场家庭纷争,就像是一部大戏,充满了各种意想不到的情节,也让我们看到了亲情和爱情在利益面前有时候会变得很复杂。我们都只能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看这场纷争最终会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