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不久,人没了,彩礼还要还?这事真的太离谱!

社会 03-22 阅读:5 评论:0

2023年结婚后不久,丈夫登山意外坠亡,一个月后,沈某带着对丈夫的思念和新生命的期待,艰难地开始独自抚养幼儿,可谁能想到,前公婆的一纸诉状,把她拖入了深渊,要求退还8.9万元彩礼!

这对沈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刚经历丧夫之痛,又要面临经济上的巨大压力。前公婆以未办结婚登记为由索要彩礼,看似有理,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沈某和胡某订婚、办婚礼,没领结婚证,不过有了爱情的结晶,早已是事实上的夫妻,共同生活的痕迹明明白白。

法庭秉持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胡某父母又拿不出沈某对未办登记有过错的证据。

“彩礼新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我们再看看 “彩礼新规”,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彩礼使用这些都是关键。

沈某和胡某共同生活过,还生下孩子,于情于理,这彩礼也不该全退。

生活不是冰冷的法条,是无数人的酸甜苦辣。

沈某的遭遇,让我们看到法律在人情与规则间的权衡。

你怎么看这件事?如果是你,会支持沈某,还是认为彩礼该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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