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金制度普惠性和公平性现状与展望
一、制度框架与普惠性成就
我国养老金制度历经数十年发展,已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为补充的多层次体系。截至2024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3亿,覆盖全国95%以上人口,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突破95%,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2亿。这一成就的取得,得益于制度设计的普惠性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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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乡统筹突破:2014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2.8亿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2009年的55元/月提升至2024年的118元/月,中央财政累计补助超1.5万亿元。
2. 群体覆盖扩展:通过“全民参保计划”,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保率显著提升。例如,上海市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比例从20%升至24%,并放开户籍限制,惠及超200万新业态劳动者。
3. 财政兜底保障: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实施参保代缴政策,2024年全国累计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超80亿元,确保“应保尽保”。
二、公平性挑战与制度短板
尽管普惠性显著提升,但制度运行中仍存在结构性矛盾,制约公平性实现:
1. 待遇差距分化:
- 城乡差异:2024年城镇职工月均养老金约3500元,而城乡居民仅180元,差距近20倍。
- 地区失衡:东部省份养老金结余超万亿,而东北三省依赖中央调剂,2024年中央调剂基金规模达2100亿元。
- 群体断层: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双轨制”虽于2014年并轨,但过渡政策导致“中人”待遇仍存差异,职业年金覆盖率不足30%。
2. 缴费负担不均:
- 灵活就业压力:以2024年山西省为例,灵活就业人员按最低基数缴费需年缴9271元,占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部分群体因负担过重选择断缴。
- 企业缴费差异:小微企业实际缴费率普遍低于16%,而国企严格执行标准,导致制度内互助共济功能弱化。
3. 可持续性风险:
- 人口老龄化冲击:205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达26%,职工养老保险赡养比将从2020年的2.8:1降至2050年的1.3:1,基金收支缺口预计于2037年出现。
- 个人账户空账:截至2024年,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超12万亿元,但实账率不足40%,存在代际公平隐患。
三、改革路径与优化建议
为实现普惠性与公平性的动态平衡,需从以下维度深化改革:
1. 制度统一化:
- 全国统筹提速:2025年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中央与地方责任分担机制,2024年已实现基金跨省调剂规模同比增长15%。
- 城乡待遇衔接:参考北京市经验,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与职工养老金调整联动机制,2024年北京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增40元,65岁以上群体额外倾斜。
2. 公平性重构:
- 缴费激励优化:对连续缴费满20年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10%的缴费补贴;探索“多缴多得”与“普惠保底”结合的计发模式。
- 待遇差距调节:建立养老金待遇区域平衡基金,通过税收杠杆调节高收入群体缴费基数上限,2024年上海将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36549元,较2023年增长8%。
3. 可持续性增强:
- 延迟退休落地:2025年起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将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从55岁逐步过渡至60岁,缓解劳动力短缺压力。
- 第三支柱扩容:推广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2025年税收优惠额度提升至12000元/年,投资范围扩大至养老目标基金、商业保险等,预计参与人数突破5000万。
四、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
国际养老金改革为我国提供重要参考:
1. 德国“多支柱”模式:法定养老保险(占比45%)、企业年金(30%)、个人储蓄(25%)的结构,与我国多层次体系设计理念一致。
2. 日本“统账结合”改革:通过“基础年金+厚生年金”制度,实现全民覆盖与待遇分层,但其人口老龄化导致的财政压力(养老金支出占GDP 10%)警示我国需未雨绸缪。
3.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强制储蓄与市场化投资结合,个人账户积累制确保公平,但缺乏代际共济,与我国现收现付制形成互补。
五、结 语
我国养老金制度的普惠性与公平性改革,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未来需在“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下,通过制度统一化、缴费公平化、管理高效化,构建与人口结构、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养老保障体系。这一进程既需顶层设计的战略定力,也需基层创新的实践智慧,更需社会各方的共识凝聚,方能在普惠与公平的动态平衡中,为全体国民筑牢“老有所养”的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