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超市面包吃出“指甲盖”,员工称无法解决?后续已立案调查
真是太恶心了,你敢想象一块面包中竟然吃出了一片指甲盖,咬到时还以为是塑料片,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反胃,然而投诉时工作人员的态度更是令人失望:我没有办法给你解决,我们所有环节是没有出现问题的。
事情的起因是3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发视频称:在吾悦广场某超市购买的肉松面包中吃出了大指甲盖,随后拿着问题面包就找超市投诉,结果工作人员态度敷衍不承认指甲盖是从面包里吃出来的,让我去第三方解决。
这个就有点推卸责任了吧?确实顾客拿着指甲盖过来就说是从面包中吃出来的存有质疑,超市员工在没有进行任何确认、任何检测的情况下就一口咬定不是超市的责任,这算什么?顾客有投诉后应该做的是安抚顾客,配合追查问题来源最后解决。
超市员工:他说服不了我,实在不行您就经过其他渠道,我这边说服不了我自己。
3月25日,男子再发视频找到了超市女员工说辞的漏洞,女员工信誓旦旦的表示:面包是我们自己做的,员工不留指甲,所以说不存在问题,肉松是自己做的,只有那种点心不是自己做的,其他基本上全是自己做的。
对于员工所言“肉松自己做的”,男子顿时起了疑惑,于是离开投诉服务台来到超市销售肉松面包位置,咨询了导购员得知:这个是厂家进来的,不是自己做的,我们做不了这东西,因为是肉要打成粉比较麻烦。
哦吼,问题就来了:接待投诉的员工信誓旦旦的说肉松面包是超市自己做的,不知情的导购员说是从厂家进货的,那么谁说的是真呢?
男子称吃出指甲盖的肉松面包仍在货架上正常销售。
现如今不是吃出指甲盖的问题了,而是超市对问题产品视而不见、对顾客撒谎,指甲盖出现在面包中无非就是制作时不小心掉进去的,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事件发酵后,媒体记者联系了超市,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件事我们已经立案调查了,我们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网友看到视频后纷纷涌入超市社交账号评论区中刷屏留言,对超市员工在接受顾客投诉时的态度颇有微词。
目前确实无法确定指甲盖来源,一是顾客自身问题,二是厂家问题,但超市作为销售方有义务对所售产品负责。
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
从这件事能够看出该超市在面对顾客投诉时,仍缺乏培训,遇到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推诿扯皮让一件小事扩大影响到整个超市形象,又何必呢?积极面对解决问题不才是正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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