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解读中国婚姻,古往今来皆为“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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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中国传统婚姻形式及其背后的社会逻辑时,刁统菊、马丹丹与张佩国三位学者围绕葛希芝的《马达》展开了深入讨论。研究提出多种婚姻形式,它们与贡赋制和 “小资本主义” 这两种生产方式紧密相连,同时也反映出中国不同历史时期婚姻观念的延续与变迁。

重新解读中国婚姻,古往今来皆为“生意经”

一、多元婚姻形式及其社会背景

葛希芝依据贡赋制与 “小资本主义” 生产方式的强弱关系,以王朝国家与市场为变量,划分出四个空间,不同婚姻形式散布其中。

- 华北平原和四川盆地:强贡赋制、弱 “小资本主义”,盛行重嫁妆的 “大婚”,严格遵循传统礼仪,体现出较强的礼制约束,这反映了贡赋制对婚姻制度的支配。

- 长江流域与珠江三角洲地区:强贡赋制、强 “小资本主义”,斗争激烈,婚姻重彩礼,入赘婚常见。在珠江三角洲,还流行 “缓落夫家” 的婚俗,这种现象反映了两种生产方式在此区域的复杂互动。

- 东南沿海和台湾地区:弱贡赋制、强 “小资本主义”,婚姻形式多元,买卖婚、小婚(童养媳婚)普遍。19 世纪台湾因茶叶、樟脑业发展,小婚流行,显示出商品经济对婚姻形式的影响。

- 大新月形地区:弱贡赋制、弱 “小资本主义”,汉化程度低,商品经济与政府控制力弱,婚姻注重维系亲属关系,因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区,未被重点研究。

这些婚姻形式是生产方式与区域发展适配的结果,然而理论模型与微观个体存在差异,日常生活的复杂性会使具体案例偏离理论象限。

二、两种生产方式的特点与互动

贡赋制与 “小资本主义” 生产方式的关系辩证。贡赋制下,封建地主阶级政权对农民、商人等进行超经济剥削;“小资本主义” 生产方式有追求财富的冲动,但对贡赋制存在高度依附性,如同藤条绕树,二者既相互依存,“小资本主义” 又具有一定自主性与反抗性。

三、对亲属关系核心观点的解读

葛希芝提出国家和亲族长辈共谋剥削控制商品化劳动力是理解中国亲属关系的核心。王朝官员与家族长辈通过家族伦理 “孝” 与政治伦理 “忠” 的内在关联,从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化对家族成员的控制。如宗族立碑刻家法族规需知县批准,父家长打骂甚至打死不孝子可能获官府嘉奖,而不孝属重罪,体现了家国一体的家族伦理本位,这是对家族成员一定程度的剥削压榨。

四、生产方式互动对婚姻观念的影响

葛希芝认为贡赋制和 “小资本主义” 的互动影响婚姻观念。婚姻具有 “二重性”,与 “小资本主义” 结合时可协商。例如母亲处理嫁妆有实践策略,会留部分聘礼投资借贷或留黄金首饰给女儿应急变现,体现私房钱的重要性,这反映了生产方式互动下婚姻观念的复杂性与灵活性。

从周代青铜器祭祖记载到现代大规模祭祖仪式女性身影的变化,可看出父权制宗族制度的延续。传统婚姻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相对稳定性,这种稳定性在当今社会也有部分延续,揭示了中国文化传统在婚姻领域的传承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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