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查2次仍不悔改,现场检测酒精含量高达197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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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男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在东台市南沈灶镇被民警查获,现场测得其酒精含量197mg/100ml,令人惊讶的是,这已是他第三次因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8月10日晚间23时许,孙某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三轮摩托车在南沈灶镇晨光路行驶时,被在此路段巡逻执勤的民警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孙某的酒精含量检测值为每百毫升含量197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其进一步进行检查时,发现孙某曾于2015年6月、2019年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这次已是他第三次因同样的违法行为被查获,其行为严重威胁了公共交通安全。民警随后带孙某到医院进行了抽血送检,其涉嫌危险驾驶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还会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危害。东台交警呼吁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

通讯员 王悦 左秀红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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