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原著最虐一幕,玫瑰婚后穿7块钱牛仔裤,50块钱皮鞋,戴假金耳环,胖30斤,她的婚后生活比想象中还惨
谁说美人必然华衣锦食,谁说爱情总能王子公主?
读完原著与电视剧的剧情对比,不禁感叹: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张爱玲曾说“出名要趁早”,但《玫瑰的故事》却告诉我们:看清一个人,往往需要一辈子。
原著中的方协文:平凡不代表不值得
电视剧中的方协文简直就是妥妥的家暴男典范——婚前婚后两副面孔,控制狂魔附体。不允许妻子工作,限制穿着,甚至在妻子生产痛苦之际,还在那里犹豫要不要打无痛。这样的男人,谁不想远离?
然而原著中的方协文却是另一幅画像:家庭美满,父母善良,对妻子唯命是从。他唯一的“罪过”,竟然只是一辈子做个银行小职员,没能让黄玫瑰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这不禁让我想问:难道婚姻的全部价值就在于物质条件吗?如果一个男人除了“穷”之外毫无过错,这样的婚姻就不值得经营了?
白月光庄国栋:神话vs现实
原著里的庄国栋是黄玫瑰一生的白月光,那个与她在黄振华书房里“赤足舞至天明”的男人,那个在她四五十岁时依然念念不忘的初恋。
但剥去神话光环,庄国栋是什么样的人?
他外表光鲜,才华横溢,但内里却极度自私。
当黄玫瑰因无法忍受被抛弃而砸了他的房子,这位口口声声爱她的男人做了什么?
寄去一张长长的赔偿账单!
后来无法忍受无爱婚姻而离婚后,更是彻底放弃奋斗,沦落为靠打散工维生的落魄者。
这样的白月光,不过是披着光环的自私鬼罢了。
傅家明:真爱还是替代品?
“我找了他半辈子”——黄玫瑰对傅家明的这句告白,令多少观众动容。
但细想一下,她真的是爱上了傅家明这个人,还是爱上了傅家明身上集合了容貌、才华与财富的完美包装?
傅家明确实优秀:律师职业,精通音乐,家大业大。
而黄玫瑰,一个自称“打扮是我学了一辈子的事业”的女子,对他一见钟情。
她甚至在还没与方协文离婚时,就已经向傅家敏打听他哥哥的个人生活——“他结婚了吗?
有女朋友吗?”
从某种程度上说,傅家明似乎不过是庄国栋的升级版替代品。只不过这一次,黄玫瑰终于找到了那个不会抛弃她的“白月光”。
最刺痛人心的抉择:母爱vs爱情
原著中最令人窒息的一幕,莫过于黄玫瑰为了陪伴重病的傅家明,放弃了自己争取已久的女儿太初的抚养权。
一个才认识几天的重病男人,竟然比自己的亲生女儿更重要?傅家明只剩三个月寿命,而太初还有一生要过!家大业大的黄家,难道就找不出一个人在这三个月里照顾八岁的太初吗?
更讽刺的是,黄家人一生看不起方协文的“穷酸”,最后却把太初交给他抚养。原著中的方协文为了太初和黄玫瑰,终身未再婚。难怪成年后的太初会说父亲是世界上最好的父亲,而对母亲却只有疏远和陌生。
七元牛仔裤与五十元皮鞋的灵魂拷问
文章末尾提到的“七元牛仔裤”和“五十元皮鞋”,其实折射出的是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当一个习惯了锦衣玉食的人被迫进入平凡生活,她能否适应?能否找到新的价值和意义?
无论是原著还是电视剧,黄玫瑰的形象都不怎么讨喜。她周旋于男人之间,一生都在寻找爱情。她的人生选择似乎总是基于外在条件而非内心真实感受。
但我们能否就此简单地将她归为“拜金女”?
她的成长环境、家庭教育,乃至于整个社会对女性的期待,是否都在无形中塑造了这样一个“容颜即价值”的女性?当她最终放弃孩子选择爱情时,是否也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对抗父权制度下的“好母亲”神话?
结语:玫瑰的刺,刺痛的不只是别人
《玫瑰的故事》无论原著还是改编,都在提醒我们:人性的复杂远超过我们的想象。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黄玫瑰,在爱与被爱、理想与现实、责任与自由之间挣扎摇摆。
玫瑰之所以美丽,正因她身带尖刺。
这刺,不仅刺伤别人,也刺伤自己。
电视剧中的“七元牛仔裤”刺痛的不仅是看不起方协文的苏更生,也刺痛了曾经光鲜亮丽的黄玫瑰自己,更刺痛了每一个在婚姻和爱情中迷失自我的灵魂。
也许,真正的成长不是找到那个能给你锦衣玉食的人,而是找到那个能让你在穿着七元牛仔裤时依然感到幸福的自己。
你以为最残忍的是庄国栋的抛弃,是黄玫瑰的弃女,但其实最残忍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在不同时期扮演不同角色——或庄国栋,或黄玫瑰,或方协文——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