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二手交易遭遇"电诈", 拒赴广西配合调查被列"网逃"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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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卓某某最近因为一次普通的二手手机交易,意外卷入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这起看似平常的买卖纠纷,却引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异地办案程序规范的热议。

1.6万元手机交易背后的陷阱

34岁的卓某某是西安一家市政公司的负责人。今年3月,他将公司闲置的一部全新未拆封手机挂在闲鱼平台出售,标价16163元。

3月16日,一位买家主动联系,双方商定以1.6万元的价格线下交易。

"对方说可以省去平台手续费,我觉得很合理。"卓某某回忆道。交易当天,买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后,委托货拉拉司机取走了手机。整个交易过程看似正常,卓某某还保留了完整的聊天记录和交易凭证。

银行卡突遭冻结 牵出电诈案件

一周后,卓某某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经查询得知,广西岑溪警方以涉嫌诈骗为由冻结了他的账户。原来,购买手机的款项被证实是电信诈骗所得,卓某某的银行账户因直接接收这笔资金,被认定为"一级卡"。

"我当时就懵了,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卓某某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主动联系广西警方说明情况,提供了包括闲鱼聊天记录、手机购买发票等全套证据材料。

异地配合调查引发争议

广西警方要求卓某某前往当地配合调查,但这一要求遭到拒绝。

"我在西安有正当工作,而且已经提供了所有证据,为什么一定要我去广西?"卓某某质疑道。

他援引公安部2024年发布的《关于规范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资金冻结措施的若干规定》,认为警方应当通过远程视频或委托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而非强制要求当事人跨省配合。

被列"网逃" 当事人提起申诉

由于多次沟通未果,4月16日,卓某某被广西警方列为网上追逃人员。西安多个派出所接到通知,要求卓某某"投案自首"。

"我明明是受害者,怎么就成了逃犯?"卓某某对此表示无法接受。

目前,他已通过12389公安机关举报平台和检察机关提起申诉,要求撤销网上追逃决定。

警方回应:需查明资金流向

广西岑溪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办案需要,必须查清资金流向和当事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很多一级卡主确实是被骗的,但也有人是知情的。我们需要调查清楚才能下结论。"

该负责人强调,卓某某可以选择在西安当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办案人员会前往西安开展工作。

专家:应平衡执法效率与公民权益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案件需要平衡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权益的关系。

一方面要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另一方面也要避免给无辜群众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建议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优先考虑通过信息化手段远程取证,减少当事人的配合成本。

卓某某的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这起案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二手交易风险防范和公安机关异地办案规范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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