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宣讲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政策
咸宁网讯(记者庞赟 通讯员张敏)9月2日,咸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意见奖补政策宣讲会在市交通运输局召开。
为加快建设咸宁现代物流产业体系,推动供应链物流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7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从完善物流产业基础设施、支持物流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强化物流市场主体、推进物流产业数字赋能、优化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壮大物流产业人才队伍等六大方向20条重点任务给予支持。同时,出台相关奖补政策,如物流企业联盟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且当年增幅达到20%以上,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咸新增设立省级总部或者区域总部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且连续正常运营2年的物流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024年5月23日,《咸宁市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政策的实施细则》印发,对享受奖补政策的对象及条件、申报周期、申报流程等进行详细规定。
会上,市交通物流发展局相关负责人对咸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奖补政策与实施细则进行解读。与会物流企业代表现场提问,相关部门现场解答。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物流园区14个,在建项目2个,还有3个项目启动前期工作。全市成功培育国家A级物流企业33家,其中4A级5家、3A级18家、2A级10家、交通部规上物流企业10家。我市作为全国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示范区构建功能完善的“3园+6心+70末端示范站”的城市三级配送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农村物流三级体系建设稳步推进。8月15日,咸宁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线测试。
此次宣讲会旨在加强物流企业对咸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意见扶持政策的理解,促进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沟通,真正发挥扶持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