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用工、超龄劳动者工伤……劳动者关心的问题这份白皮书为您解答
加强劳动者权益司法保障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用工关系,4月30日,大兴法院召开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发布《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白皮书(2024年)》。通报会由大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芳芳主持。
据大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凤云介绍,大兴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管辖地域范围包括大兴区和经开区。2024年,大兴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13件,其中大兴区1907件、经开区1206件。案件数量稳中有升,诉讼请求复合程度较高,争议内容复杂多元,欠薪、解雇矛盾集中,新业态纠纷、新型用工争议逐渐凸显,涉及保密制度、竞业限制、股权激励等新型、前沿劳动法律问题逐渐增多。
大兴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齐伟龙介绍了因新就业形态下用工性质、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诚信缺失等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特点、难点。并建议通过进一步厘清新就业形态下用工关系,引导和督促企业规范用工,明确竞业限制案件的审查方向,健全裁审衔接常态化工作机制,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等多方举措,不断加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据大兴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彬介绍,近年来,大兴法院通过建立府院常态化信息交流、情况反馈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安排专家型法官牵头推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专业化和规范化,筑牢劳动维权防火墙;依托“1+6法治同行”工作机制设立“普法驿站”“兴法治共建基地”,以多元化的普法活动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通过巡回审判、法庭工会共建互助畅通预防化解纠纷渠道,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双向增益,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通报会上,民一庭副庭长蒋怡琴、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孙青通报了十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聚焦新业态用工、平等就业权保护、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责任、孕期女职工权益保障等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在涉及新业态群体权益保护的案件中,蒋怡琴法官指出,新业态领域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在于双方是否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是否符合劳动从属性特征。在一起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案件中,孙青法官提示,平等就业权是劳动者在招聘阶段和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进行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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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大兴法院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围绕司法实践突出问题、社会关切热点问题,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大兴区、经开区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大兴区、经开区总工会、仲裁委、妇联等相关单位代表出席本次通报会。
供稿:大兴法院
摄影:安佳旭
编辑:赵铭瑄 肖飞
审核: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