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了,生活不能塌!最高人民法院给农民撑腰了

娱乐 03-13 阅读:181 评论:0

农村宅基地,农民的命根子。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的基本生存保障,承载着住房和生活的希望。可现实里,很多村民压根儿不懂建房审批那套流程。为了住得舒服点,或者多挣几个钱,没批手续就直接盖房。这些房子在法律眼里就是“违建”,违反了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的规定。

强拆来了,问题也来了。

行政机关拆房子不假,可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益怎么办?这权利是农村集体给的,法律认的,哪怕房子违法,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不能说没就没。拆房归拆房,村民的基本保障不能丢。

宅基地这东西,村民只有使用权,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不能随便买卖,只能在村里流转,得土地部门批了才算数,发证才合法。关键是,哪怕房子没了,宅基地使用权还在,不会因为房子塌了、拆了就跟着消失。

河南信阳的陈大姐,真实案例摆眼前。她户口一直在平桥区刘洼村,嫁到外村后,老房子塌了。她在原址上搭了两间房,结果被认定违建,直接给拆了。当地管委会说她不住村里,房子又没手续,一分钱不赔。陈大姐咽不下这口气,一路告到最高人民法院。法院重审后拍板:她户口没变,宅基地使用权没丢,管委会必须赔。

这判决重磅。最高人民法院的意思很清楚:只要户籍没动,没主动放弃资格,哪怕常年不在村里住,宅基地使用权照样在。房子合法不合法,只是算补偿多少的依据,不是不赔的理由。行政机关光拿“违建”当挡箭牌,没法律撑腰,就是瞎搞。

法院还点了《土地管理法》的核心:保障农民“户有所居”。谁也不能随便剥夺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征收也好,强拆也罢,行政机关得把人家的合法权益保住。不能让人没了房,连活路都没了。

当然,正常情况下,违建被拆是没得赔的。没手续盖的房,本身就不合法,凭啥要补偿?可要是执法程序出了岔子,比如没提前通知、没催告,害得当事人权益受损,那就另说了。人家可以要求赔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这态度,有硬气也有温度。法律底线守住了,农民的实际情况也没被忽略。农村建房得规范,不能乱来,但也不能因为违建就让人生活无着落。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得有点人情味儿。在法治路上,公平正义不能少,社会稳定也得顾。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给农民撑腰。宅基地是农村人的根,强拆可以,但不能断了他们的活路。最高人民法院这回站得稳,既管住了违建,又保住了民生,真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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