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情侣分手竟闹上法庭,百万借条背后真相惊人
最近这娱乐圈的事儿啊,一件接着一件,不过今天咱要说的这事儿,可不是娱乐圈的明星,而是海南万宁一对普通情侣,却闹得比明星的八卦还让人震惊!
这事儿得从陈某和赵某这对曾经恩爱的小情侣说起。他俩当初那也是你侬我侬的,可谁能想到,最后因为家庭矛盾和性格不合,只能分道扬镳。按说分手就分手吧,好聚好散,可这陈某啊,分手后心里那叫一个不甘。据说陈某之前在感情里投入特别多,为了赵某还放弃了不少发展机会,所以分手后就多次找赵某要 “感情补偿”。一开始赵某没答应,这陈某就开始以死相逼,赵某被缠得实在没办法了,只好签了一份《借款协议》,上面白纸黑字写着 “借款 100 万元”。
可签完之后,赵某哪有这钱还啊,一直拖着没还。这下陈某不干了,直接一纸诉状把赵某告上了法庭。到了法庭上,这双方说法可就不一样了。赵某委屈得不行,直说:“这钱根本不是借的,是她逼我写的分手补偿!” 可陈某却坚持说协议合法,这钱就得还。法官一听,这里面有猫腻啊,仔细一调查,发现两人既没有实际借款交付,也没有借贷的意思。原来啊,这所谓的 “借条”,其实就是赵某为了让陈某放手,答应给的分手条件。
最后,万宁法院一锤定音,这协议虽然看着像 “借贷”,实际上是以分手为条件的赠与,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法律行为。而且民间借贷得有借条和实际转账,这案子里百万款项根本没到账,这借条可不就没用了嘛。
这事儿啊,其实也不是个例。之前重庆有个男子,瞒着自己已婚的身份,骗女友写了 10 万元的 “真心欠条”,最后法院也就判还 1 万元实际借的钱。律师李小亮就提醒大家了,法律上可没有 “青春损失费” 这一说,要是用胁迫手段要分手补偿,轻的协议无效,重的可能还涉嫌敲诈勒索呢。要是感情破裂后,用暴力、威胁逼对方写欠条,还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所以啊,要是遇到这种被胁迫的情况,可千万别因为旧情就忍气吞声,一定要马上报警,把录音、录像这些证据都保留好。
这场闹剧,也让我们看到,感情这事儿一旦变了味,用金钱去衡量,那可就全错了。法院这一判,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感情是不能用欠条来衡量的,守住法律底线,分手后才能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