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通报出租车网约车行业1至2月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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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记者从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压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主体责任,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对贵阳市出租车网约车相关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要求各企业及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引以为戒,遵法守规经营,为乘客安全出行提供优质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

一、贵阳某滴网约车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无运输证案

2025年2月5日,执法支队航空港经济区大队检查发现,贵阳某滴网约车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贵A8YE9*号车辆派单,该大队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二、贵阳某滴网约车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案

2025年2月19日,执法支队观山湖区大队检查发现贵阳某滴网约车公司向贵ADG352*号驾驶员周某某派单,经查驾驶员周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该大队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三、贵州某拉网约车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无运输证案

2025年1月14日,执法支队南明区大队检查发现,贵州某拉网约车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贵AD8486*号车辆派单,该大队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四、出租车驾驶员在车站码头私自揽客案

2025年2月16日,执法支队观山湖区大队在贵阳北站地下停车场检查,发现贵阳蓝色某联出租汽车公司贵AUG82*驾驶员国某某违规将车辆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内揽客,该大队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规定,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并按照《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作扣5分处理。

五、出租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案

2025年1月28日,市民投诉反映,其从大营坡打车到新路口,贵阳众某公交出租汽车公司贵AU2J8*号车驾驶员何某称不打表,讲价30元。经执法支队调查车载视频,驾驶员何某违规情况属实,依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并按照《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作扣5分处理。

六、出租车驾驶员未选择合理的线路,故意绕行案

2025年2月9日,市民投诉反映,其从花果园M区到打车到渔安新城,贵阳顺某出租汽车公司贵AUY71*号车驾驶员王某某未选择合理的线路,绕路行驶。经执法支队调查车辆行驶轨迹,常规路线约9.1公里,实际行程约 20.9公里,驾驶员王某违规情况属实,依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按照《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作扣5分处理。

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违规行为通报,反映出某些客运企业和部分从业驾驶员遵法守规意识淡漠,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存在隐患,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应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加强自律和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塑造窗口文明形象。贵阳市交通执法支队将定期通报行业违规行为等相关信息,加大城市客运市场秩序治理力度,保障广大乘客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安全有序发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左春林

编辑 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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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 李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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