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良格”号航母到底是谁买的?――说说关于“瓦良格”购买问题的法理关系

军事 03-11 阅读:3 评论:0

“瓦良格”号航母到底是谁买的?

――说说关于“瓦良格”购买问题的法理关系

关于“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的故事,我写了一本书,又写了很多文章,因为这件事太复杂,很多人看后,仍然是一头雾水。不要说旁观者了,就连很多当事人也因为立场不同,看法南辕北辙。比如说,“瓦良格”号航母到底是谁买的?有谈判的,有找钱的,有出钱的,有跑腿的,有后来接手债权债务的,虽然说大家都有付出,都有功劳,但是如果归结到一个点:这个船是谁买的?可能就不好下结论了。我先把参与此事的公司和代表人物列出来,然后再讲述过程,最后希望读者,特别是懂法律的读者,给我一个结论。

一、参与“瓦良格”项目的主要单位和代表人物策划人物:海军副司令贺鹏飞、总参情报部部长姬胜德。谈判人物:澳门创律公司董事长徐增平。合作单位:北京泰信达公司,代表人物为该公司董事长吴巍(另有两位参与者,李某、陆某)。出钱单位:华夏证券公司子公司海南隆泰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人物为华夏证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邵淳和隆泰源公司董事长吴宇。参与单位:香港达程公司(后被华夏证券公司收购,为全资其子公司),代表人物为该公司总经理张勇。参与单位:东方汇中(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人物为董事长高增厦(后退出),总经理戴岳。二、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运作过程1995年5月,海军给中央打报告,请示购买“瓦良格”号航母,未获批准。年底传出消息,国家领导人表示:本届政府不考虑此事(指建造航母)。1996年5月8日,海军副司令员贺鹏飞提出新的思路:找香港大老板把“瓦良格”买回来。因香港大老板不愿参与此事,后来找到一个小老板,即香港创律公司董事长徐增平。1998年3月17日,徐增平以澳门创律公司名义与乌克兰黑海造船厂达成意向,2000万美元购买“瓦良格”。因创律公司没钱,徐增平到处找钱。1998年7月,北京泰信达公司董事长吴巍与澳门创律公司董事长徐增平达成合作意向,帮助徐增平找钱。随后找到华夏证券公司董事长邵淳。徐增平以“国家行为,民间操作”为由,提出借款2000万人民币。邵淳让华夏证券公司子公司海南隆泰源公司董事长吴宇借款2000万元给泰信达公司。由泰信达公司转给澳门创律公司。1998年9月初,徐增平再次找到邵淳,要求再借6000万人民币。邵淳有了戒心,在这种情况下,徐增平提出用澳门创律公司49%股份进行合作,邵淳表示认可。9月12日,北京泰信达公司与澳门创律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6000万美元估值,北京泰信达公司出资2,940万元,持股49%。1998年10月底,隆泰源公司共出资2.3亿元人民币。泰信达公司转给徐增平2.25亿人民币(500万为留在北京的活动经费)1999年2月中旬,邵淳发现徐增平挪用购买“瓦良格”的专款1800万美元。(后来香港媒体报道,徐增平购买了“港版凡尔赛宫”)2月下旬,吴巍因公司内部矛盾,决定公司退出“瓦良格”项目,但继续以个人名义帮助邵淳运作该项目。3月下旬,邵淳与东方汇中公司董事长高增厦达成共识,由东方汇中公司接手“瓦良格”项目,双方签订协议,将与之有关的债权债务全部转给东方汇中公司。东方汇中公司没钱,华夏证券公司负责资金支持。邵淳与高增厦并列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监督、指导项目运作。4月上旬,黑海造船厂发来律师函(相当于最后通牒),要求澳门创律公司在4月30日前付清尾款800万美元和滞纳金、靠港费500万美元。共计1300万美元。4月18日,吴巍受邵淳委托,与徐增平谈判澳门创律公司股权问题。经过多个回合的交涉,4月29日,徐增平提出,以再借1000万港币为条件,同意将澳门创律公司80%的股权转给华夏证券公司的子公司。8月3日,澳门创律公司领导层改组,徐增平被免去公司领导职务。8月28日,戴岳和张勇第一次去乌克兰,代表澳门创律公司与黑海造船厂签订附加协议书。9月18日,高增厦因徐增平给中央军委迟浩田副主席写信告状他参与航母项目,总后领导找高增厦谈话,高增厦被迫提出辞呈,辞去东方汇中董事长职务。10月18日,戴岳和张勇再次赴乌克兰,24日,与黑海造船厂正式签订购买“瓦良格”正式合同,获得船主证、造船证等10余份法律文件。“瓦良格”号航母从此属于中国。11月,邵淳被公司内部举报,国家总理批示:胆大妄为,严肃处理,以正国法,以儆效尤。12月3日,一个由六部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华夏证券公司,邵淳被停职,接受调查。在此期间,“瓦良格”项目处于无人掌控的状态。东方汇中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准备到社会上融资。其中有一家台湾公司与东方汇中公司联系,以个人拿回扣的方式进行投资。后来戴岳发现对方是骗子公司,当即中断与这家台湾公司的联系。2000年3月7日,北京某公司负责人王某约见邵淳,说要跟他谈“瓦良格”的事。3月8日,邵淳带秘书与王某见面。王某拿出一些材料,说戴岳把“瓦良格”抵押给台湾公司,融资2亿美金。并说戴岳等人可能外逃。邵淳将此情况报告工作组负责人车某,车某说:那你买航母的钱不就回来了么?3月16日,邵淳为防止戴岳等人把“瓦良格”抵押给台湾公司,给中央领导写信,报告“瓦良格”项目面临的形势。17日,国家领导人批示,由国家接手“瓦良格”项目。(作者后来得知,王某找邵淳“举报”戴岳,实际上是国防科工委主任刘积斌设的一个“局”)至此,关于“民间操作”购买“瓦良格”项目的工作告一段落。归纳一下:第一步,贺鹏飞策划。第二步,徐增平去谈判。第三步,吴巍参与。第四步,吴巍带领徐增平找到邵淳借钱。第五步,徐增平挪用买船款购买香港豪宅。第六步,泰信达公司退出该项目,吴巍以个人名义继续帮助邵淳工作。第七步,东方汇中公司参与,并接受债权债务。第八步,徐增平被董事会开除领导层。第九步,戴岳和张勇去乌克兰签协议,获得船主证。第十步,为避免“瓦良格”落入台湾公司之手,国家接手这个项目。最后由国家出资8.78亿元人民币正式购买。再归纳一下重点:第一步,谈判是徐增平完成的。第二步,钱是吴巍公司以合作的名义去找的。第三步,钱是邵淳决定让吴宇的公司出的。第四步,在发现徐增平挪用专款之后,邵淳“另起炉灶”,将债券债务转给东方汇中公司,并出钱支持戴岳,由子公司总经理张勇陪同戴岳去把“船主证”拿回来的。第五步,国家接手。三、参与“瓦良格”项目有关人员的最后结局贺鹏飞,1999年12月,中央军委纪委人员找其谈话,了解有关“瓦良格”项目情况。2001年3月28日病故。姬胜德,1999年6月,因受厦门“远华事件”牵连被捕,后被判处无期徒刑。2020年7月刑满释放。徐增平,高调宣传自己的“光辉业绩”,一些人上当受骗。一个把购买航母的钱挪用,去买豪宅,有人还封他为“民族英雄”、“航母之父”。因为他是香港身份,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吴巍,1999年12月,被联合工作组审查数月,并被“边控”4年。邵淳,1999年12月3日,被联合工作组宣布停职接受调查,半年后,因他“违规操作,给国家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将其“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但处分决定没有公布。华夏证券公司倒闭后,他每月领取3000元生活费。2018年1月,上级撤销之前给他的处分决定,改为“免于纪律处分”,按原职务退休处理,补发工资(由于种种原因,补发工资一事至今未落实)。吴宇,1999年12月16日,被联合工作组宣布“双规”,2000年4月30日解除“双规”,恢复工作,失去自由共计136天。张勇,1999年12月,被联合工作组找去谈话。因为他是香港身份,没有受到任何处理。高增厦,1999年9月,徐增平给中央军委迟浩田副主席写信告状,总后让他退出东方汇中公司,他于1999年9月18日提出辞呈。10月21日,董事会批准他辞去董事长职务。戴岳,1999年12月,被联合工作组找去谈话。2000年4月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10天后释放。四、求证:到底谁是“瓦良格”的买主?一种观点认为,谁去办的,就是谁买的。借钱买的,将来还钱就是了,买主地位不可更改。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瓦良格”是徐增平买的。但是持这个观点的人,忽视一个问题,徐增平并没有把钱拿去买船,而是去买豪宅了。一种观点认为,谁出的钱,就是谁买的。不能说你跑跑腿,你就成了买主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瓦良格”是华夏证券公司买的。因为决策者为邵淳,操作者为吴宇。一种观点认为,谁是债权人,就是谁买的。不能说因为你先付了钱,就是你买的,你的债权转给我了,东西也是我的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瓦良格”是东方汇中公司买的,功臣是戴岳和张勇。张勇后来还是东方汇中公司的副总经理。一种观点认为,谁为“瓦良格”项目付出的代价大,就是谁买的。代价本身说明了他身份的重要。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瓦良格”是华夏证券公司买的。因为邵淳和吴宇付出的代价最大。邵淳被“双开”18年,吴宇被“双规”136天。求证:“瓦良格”号航母到底是谁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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